縣衙門口一如既往的安靜,唯一與往日不同的,便是正中間站著一個穿著官服的人,看那模樣,應該是縣令手下的縣丞。
看見他們,縣丞三步并作兩步上前,停留在了富商的面前。
“張老爺,您的事情縣令大人已經答應接手了,特意讓本官在門口等你的。”縣丞如是說道。
明明他才是官,但在張老爺的面前,后者反而更像是地位高上一籌。
樂瑤看得若有所思,這種情況,要么是張老爺身份太高,要么是對方錢財太多,但不管如何,都不是泛泛之輩。
張老爺點了點頭,應聲道:“嗯,人我帶來了,縣令大人可要公正的評判才是。”
“那是自然,這十里八村,誰不知道我們縣令大人是大大的清官!”
“……”
樂瑤和葉嗣寒跟著他們走進了縣衙,來到了正堂,那里,本府的縣令高坐在主位之上,頭頂的牌匾上‘明鏡高懸’四個字格外顯眼。
縣令是個大約四十來歲的中年人,留著一嘴的胡須,看起來的確有些威嚴。
張老爺行了個禮節,說道:“縣令大人,此女聯合他人蒙騙于我,害我損失了幾百兩銀子不說,還讓合伙人捐款而逃,公然違約,此事實在過分,還請大人做主!”
這件事情的始末,縣令顯然是早已經聽過一遍,因此在張老爺說完過后,就看向了樂瑤,一拍驚堂木。
“啪!”
清脆的聲音在案板上響起,縣令滿臉威嚴的問道:“張老爺的控訴,你可認?”
“回稟縣令大人,小女不認,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您不能只聽他一個人的一面之詞便認定我是罪人。”樂瑤搖頭,行了個禮節過后,不卑不吭的說道。
張老爺的話語她聽見了,但是也正是因為聽見了,所以才更加的疑惑,因為每句話、每個字自己都聽得明明白白,但是連起來的意思,卻讓人滿臉懵逼。
自己什么時候騙了對方幾百兩銀子?又什么時候讓合伙人卷款而逃了?
甚至就連那個所謂的合伙人,她都不知道是誰。
這個回答,顯然那不再縣令的意料之內,他皺眉反問:“你不認?”
雖然仍舊是問話,但是他的聲音卻比方才和藹了一些,明擺著是故意給樂瑤解釋的機會。
蓋因方才樂瑤的話語驚訝了他,一個小小女子,居然能夠說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樣的話語,可見是家學淵源,這樣的人,會為了幾百兩而被告到官府……
聽起來更像是天方夜譚。
所以他愿意讓樂瑤解釋。
其中原因,樂瑤并不清楚,但也知道這是個好時機,于是轉頭看向張老爺道:“張老爺說我騙了你的銀子,不知道可有證據?我對此一無所知,如果你不相信,我們可以當堂對質!”
沒做過的事情,她自然是不會認下的,而且也不心虛。
張老爺沒有想到她會這么理直氣壯,頓時氣得臉紅脖子粗:“你敢說你沒有在你們村子里辦養殖培訓班?教村民們養魚賣錢?”
誒?
“這個有。”樂瑤驚訝的看著,表情逐漸多了幾分嚴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