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穿著白色防護服的技術檢驗人員正在走來走去,不停地拍照取證調查,圍繞著那一具遺體不停記錄著什么。
一般法醫出結果要花幾個小時不等的時間,而且有些不緊急的案件可能還要排隊。根本就沒有辦法像電視里表演的那樣現場做檢驗立刻就出報告。如果檢查的仔細一些,可能一天之內都不能出結果。
一個案件最困難的地方還不是時間。而是在于證據的方面。物證一般是不能作為直接性證據的。
間接證據需要互相之間緊密關聯互成因果,保證所有間接證據的真實性和推論的唯一性,最后才能作為決定性證據提交到法庭上。
而這其中又有無數的漏洞和空隙,因為這個證據是否是決定性證據最后還是要在法庭上和法官他們扯皮的。只要被告抓住一點空隙狡辯,推翻所有環節的哪怕一小點不對。不論是取證的合法性還是證據的真實性亦或者是邏輯的縝密程度,只要有一點點不對,就無法被判刑。
玻利瓦爾并不了解任何關于醫學的知識,他在穿越前的醫學普及程度僅僅達到會做CPR的程度。所以他只能詢問那些專業人員期待獲得有用的幫助。
“湯姆森先生是被鈍器撞擊致死的?”
詢問那些現場的調查人員,果然,得到了非常周到的答復。
“是的,您看這里。”那個調查人員十分熱情地招呼玻利瓦爾蹲下來,將死者鮮血淋漓的后腦傷口展示給他看,成功地惡心到了對方。
血肉模糊的地方頭發與皮肉黏連在一起,加上早就凝固變色的血液,味道非常難聞。
而且除了血液的腥臭味,玻利瓦爾還聞到了一點說不清是什么的味道。
但讓他湊近死者仔細聞一下,他是不愿意的。
“您看這個角度以及血液噴濺得情況,剛好符合衛生間角落的這個臺子形狀。”調查人員指給玻利瓦爾道。
“應該說是被有棱角的物品撞擊。”
“根據傷口情況來看,他在這個位置被撞了最少兩次。”
“血液順著臺子流到了地上,還有噴濺到玻璃和其他地方的。”
“不過這個傷口有一點小,”說到這里那個調查員不好意思地補充,“應該還沒有到致死的程度。”
“那?”玻利瓦爾識趣地接茬。
“我們推斷可能是兇手抓住他的脖頸對著臺腳進行撞擊,但是壓迫到了頸部動脈竇,導致他缺血缺氧死亡。”
“他脖頸的位置的確有不自然的、之前壓迫過留下來的痕跡。”
“你告訴警察和FBI他們這個結論了么?”玻利瓦爾問道,他盤算著如果這個推測屬實,就可以證明在場的女性沒有作案能力了。
“并沒有。”那個現場偵查人員不自然地別過眼睛,“老兄,這可不是結論,你可別往外說。”
“還要具體做了尸檢,和所有同事商討之后才能知道具體數據。”
玻利瓦爾懂了,這個意思就是他們只是科學技術人員,不是警察。
他們只負責寫報告,填數據,所有的推測不負責任。
就連報告的數據都要扯上幾個人一起來商量著寫,就怕一個人出了差錯被當做替罪羊推出去。
之前看到自己侃侃而談不過是因為自己和案件被害人與嫌疑人都無關,想要找一個人滿足自己的傾訴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