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句怒罵后,警察們并沒有受到影響,態度強硬地制住他,甚至情緒激動的新人手已經放在qiang托的位置了。
在米利堅對待警察如此暴躁,你怕不是老壽星上吊,找死哦。
為首的警長一臉‘我見過的嫌疑犯多了’的表情:“你不要狡辯了。手帕那種私密的東西你竟然會被人偷走嗎?如果兇手想要陷害你,為何還要將它清洗一遍?為何不留在現場直接誣陷你?”
“分明就是你在說謊。這也符合沖動殺人的特征,隨手用自己能夠找到的物品遮掩痕跡,然后往哪里一扔裝作自己東西被偷了的樣子。”說著,警長得意地摸摸胡子。
“不過這一招的確比把證物放在身上要聰明一些,至少能混淆視聽。”
“不可能!我離開的時候湯姆森還是活得好好的,這一點拉斯可以作證!之后他和德克斯見面,還可以給瑞秋打電話!”
“你下午三點之后的時間在哪里?”警長完全沒有被問住,倒是比柯南里面的一般警察多了幾分機智,“你沒有不在場證明吧。”
“你完全可以和被害人見面后再次偷偷繞回來。利用我們的思維盲點,以為見面一次就不會再見面這一點,來避開嫌疑!”
“實際上你在湯姆森給瑞秋打完電話之后又在樓道間攔住對方,將他騙到洗手間殺死!”
警長一頓侃侃而談,聽得周圍的探員連連點頭。
這個推理乍一看還挺是一回事的。
玻利瓦爾冷眼看著他們爭吵。
溫斯特憤怒的反應不似作偽,反而是一直在角落里站著的德克斯臉色大變,在聽到警察說出那個作案手法的時候就不對勁。
他走到放證物的地方,細細打量那一雙透明手套和手帕,思索目前所有的線索。
溫斯特的手帕可能是真被偷或者被他人撿到了。
兇手行兇的時候使用的應該就是這一雙手套和手帕,隔開自己和受害人。
周圍的血跡散落十分凌亂,警察猜測兇手襲擊湯姆森先生的時候,受到了不少反抗。
但這就與另外兩點事實矛盾了:
一、在場的人都沒有被檢查出來血液反應。兇手是如何避免自己沾染到死者的血液的?
二、湯姆森手上的的血跡比較完整,僅僅是食指中指和大拇指沾染了一部分,并且沒有發現手指剮蹭血液的痕跡。這似乎代表著湯姆森的手部一直是靜止的,沒有做出什么有效的回擊。
什么樣的反抗手不會動?
或者,可以推翻之前的觀點。湯姆森沒有做到反抗。
那那些血跡又是哪里來的?
玻利瓦爾目光閃爍,他給一直在角落里的紐芬特遞了一個眼神。
紐芬特會意地悄悄后退和玻利瓦爾靠近,兩人慢慢移動到一個不怎么起眼的角落。
玻利瓦爾隱晦地比了一個手勢對著衛生間的方向。紐芬特的頭輕微地搖了搖,示意這件事情與自己無關。
“你看到德克斯滿面驚恐地跑出來這件事是真的么?”他壓低了聲音問道。
“我沒有污蔑他,畢竟……”紐芬特瞥了一眼警察站著的方向。
“那,你在外面看了多長時間?湯姆森追出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