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一千支火槍給孫傳庭,他將要去遵化,有可能需要鎮壓叛亂,也可以先試一試火槍的威力在真實對戰中,還有那些毛病,順便讓孫傳庭把其中的優缺點全部記錄下來,拿給你們道院作參考。”
崇禎想了想,還是擬旨下發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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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此同時,關外的清庭也在進行著一系列的改革。
天聰二年(明崇禎元年,1628年)二月,皇太極首先帶領兩個幼弟多爾袞及多鐸統大軍親征察哈爾所屬的多羅特部,進至敖木倫地方,俘獲一萬一千二百人。因敖木倫大捷,多爾袞被賜號墨爾根戴青,多鐸賜號額爾克楚虎爾。
而這些消息,遠在京城的崇禎還沒有收到。
此時滿人的四面孤立的形式好轉。
依仗著勝利的威望,對整個滿人的權利進行了收攏和重新劃分。
一個重要的標志因此而起。
建立的“八旗制度”也因此進行了擴張。
當時各旗的旗主分別是:正黃旗主和鑲黃旗主以及正白旗旗主皇太極、正紅旗主和鑲紅旗主代善、鑲白旗主杜度、正藍旗主莽古爾泰、鑲藍旗主阿敏。
而此時的議會就是為了確立治下漢人奴隸的歸屬權限。
“今天商討的事情,還是那句老話‘滿漢人民,均屬一體’,這里面也有我的一些主張,你們都一個個的看看。”
手握三大旗主的皇太極,極力的推行者自己的政治理念。
實在是滿人太少了,少的都不足以鎮壓手下的那些蒙古人和漢人,必須用處一些其他的辦法,才能消弭和緩和遼東滿漢民族間的矛盾。
雖然不再發生大批漢人被殺,或漢人投毒、攔路劫殺等反抗事件了,但皇太極卻仍然注意道矛盾依然存在,一天不解決,就一天睡覺都不得安生。
正紅旗主和鑲紅旗主代善看著手中的白紙,上面寫著:一·“我國中漢官、漢民,從前有私欲潛逃,及今奸細往來者,事屬以往,雖舉首,概置不論”;二·“凡審擬罪犯,差徭公務,毋致異同”;三·“有擅取莊民(指漢人)牛、羊、雞、豚者,罪之”。
明確規定“漢人分屯別居,編為民戶”;“凡新舊歸附之人,皆宜恩養”,把故意擾害漢人的行為視為“隳壞基業”。并規定“管轄漢民各官,以撫養之善否”作為“分別優劣”的考核標準。再三申諭“今后來降之人,若諸貝勒明知而殺者,罰民十戶;貝勒不知而小民妄行劫殺者抵死,妻子為奴。”
“荒唐。”
代善看罷都沒有往下傳,一拍案桌,案桌上的酒水彈起,落下,不是很穩當的滾在了地上,立刻染濕了一大片鋪在地上的毛氈。
“照你這么弄下去,咱們滿人的基業,還是不是滿人的了都還是個問題。”
皇太極到底剛剛繼位,雖然大勝了一場蒙古人,可在座的這些旗主都是戰功赫赫。
此時要是連代善都通過不了,又和談基業大興?
“我不是在詢問你們意見,而是在說這件事情必須執行。”
手握三大旗主,皇太極有這個底氣,只是往后若是效果不大,很可能對他的威望有損。
“要想入關,繼承先皇遺志,單憑咱們幾十萬人的滿人,你們覺得可能嗎?
大明為什么屹立不倒?漢人為什么殺之不絕?就是他們的文化和制度,保證了他們能夠傳承萬萬年,咱們只學了一本《三國演義》,就能夠把蒙古人打的不敢在來找咱們麻煩,難道其中的好處,都是眼瞎了看不見?”
在這一刻,都不知道,一位閱盡天下(中原)無數人的竟然還是一個人口不足百萬的滿人頭領。
代善面色憋得漲紅,皇太極不給他顏面,他是真的無可奈何,從他第一次讓步之后,就已經知道今天遲早會出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