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拖上一兩年,對一個還沒能完全站穩一線的藝人來說簡直是噩夢。如果嚴氏影視不能盡快解決的易心合同糾紛,在藝人心目中的地位要下降好幾個臺階。
陳楠沒辦法快速解決易心的合同,嚴逸卻可以。陳楠需要做的就是在嚴逸解決問題期間,穩住易心。
星皇跟嚴氏、易心之間的三角合同糾紛,其實已經引起了娛樂圈很大的關注。
因為很多經紀公司和藝人簽約時都會利用法律漏洞設置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條款。而且對一人的壓榨都相當嚴重。特別是那些以藝人經紀為主要業務的經紀公司。
一些藝人剛出道時,五年合同幾乎是最低的年限,那也也是法律規定經紀合同最長年限。但是很多藝人的合同年限實際上都超過這個時間,當然用的是一些額外的條款。
而新人剛入行的時候,很多經紀公司提成是很高的。好一些的公司,公司、經紀人和藝人之間分成比例的可以4:2:4。如果貪心一點,甚至可以達到5:3:2,或者是4:4:2。
藝人在前期主要是求名,分成比例稍稍地一些當然沒問題。而且藝人開始時收入比較低,公司給與的資源對藝人至關重要,那也需要成本。
所以在低收入階段藝人可以接受那樣的分成方案。當藝人收入達到一定程度。藝人肯定會要求提高自己的收入分成比例。
只不過藝人就算成名了也需要資源。在華國,娛樂圈的資源都被娛樂公司掌握著。除非是自己做老板的藝人,否則就不得不接受公司的盤剝。
而在華國,對個人工作室的稅收很高。不僅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還要繳納經營稅。再有就是那些公司會打壓個人工作室。
那也使得個人工作室在華國的生存空間很狹小。而成立一家就能支撐自己所需資源的公司,難度也不小。
在這種情況下,藝人通常更傾向于拿到一個分成比例高的合同。
耿植關注到網絡上關于易心的爭論,一派說她忘恩負義。而一派說她是在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為易心辯護的人多,他明白那是嚴氏也出手了。
不過他沒想到李琪也注意了這個事情。
這天吃晚飯時,李琪突然提到嚴氏挖了易心可能造成的影響:“梓君今天給我打電話,問我們是不是可以合作挖一些人。”
耿植笑著說:“你不是說鼎云不再擴大經紀業務?”
“耿氏也不打算擴大了?”
“耿氏暫時不需要。”耿氏的藝人潛力都很不錯,將現在的藝人培養好才是耿氏應該做的。
李琪笑著說:“那羅氏、晨曦和嚴氏需要。你說我們要不要幫他們一下。”
“我們能幫他們什么?”
“你難道不知道你的劇本對演員多有吸引力?還有你的歌!”
耿植皺眉,說:“他們想要我那劇本出來?”
“梓君的意思是,你寫劇本。如果劇本合適,可以以劇本當做10%到15%的投資,但主要演員由他們選。”
這意思是用角色吸引的藝人?
當然,耿植不會認為他的劇本會多大的吸引力。最多就是吸引有潛力,半紅不黑的藝人。已經當紅的藝人是不會輕易跳槽的。
“這個事,難度不小。”
李琪笑著說:“我就是轉達他們的想法。如果你忙不過來,拒絕他們就是了。”她頓了一下,又說。“他們的意思是,希望能趁著這次機會挖一批有潛力的年輕藝人培養起來。他們是想學耿氏呢。”
說是要學耿氏?倒不如說是打算將經紀業務回歸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