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易。
喜歡的,能想到并背出來的,一共就那么多,愣是全都寫了。
李二也很爽。
好詩!
當真都是好詩!
雖然都非陳遠原創,跟他更是八竿子打不著,但是,怕什么,原創又沒在,只要陳遠不說,那就是他的!
他就是原創!
程咬金……
呵,粗鄙武夫爾,他現在都懶得跟他置氣!
永嘉也很開心。
她是知道陳遠要開餐廳的,陳遠也說過,要弄一些好字,掛在餐廳做裝飾。
而今眼下這些字,豈不正好?
李二啊李二,你不是喜歡欺負人么,你不是牛么,回頭,把你的字都掛去餐廳,讓人看著下飯,看你面子往哪擱!
越想越得意。
某一刻,悄悄戳了戳陳遠的腰,低聲道:“再讓寫個招牌。”
“招牌?”
陳遠微微一怔,很快就懂了。
其實他本來沒太多想法的,他就是,單純覺得好,不要白不要。
反正賞的絹帛多的是,別說拿來寫字了,擦屁股他都不用。
而今想來,等餐廳開業,掛到餐廳,才是王道啊!
畢竟,如虞世南褚遂良那樣的大家,求一幅字或可,讓人如秦兄這般量產,幾無可能!
招牌也很有必要。
雖然店里的招牌已經有了,但是,哪有這原汁原味的好呢?
就算不用,拿回去裝裱一下,掛到書房,也不錯嘛!
遂笑道:“哎呀,秦兄這字,是真好,可惜,記得的就這么多,要不還真想繼續看秦兄書下去。”
說完話鋒一轉:“能寫的暫時就這么多了,小弟厚顏,再求四個字,未知秦兄可否再次執筆?”
“好說,好說,哈哈哈哈!”
李二哈哈大笑。
喜歡鉆研廚藝的,都喜歡人夸飯做得好,喜歡研究書法的,都喜歡人夸字寫得好,他現在的身份,就不是皇帝,而是書法愛好者。
等到陳遠把要書的四個字說出來,更是,Doublekill,雙倍快樂。
因為那四個字叫——盛唐風華!
盛唐風華,這豈不又是在夸他?
這分明,就是夸他皇帝當得好嘛!
這狗東西,還真沒看出來,平日里扣扣搜搜,不當人子,不曾想暗地里,竟是如此崇拜他!
可見,這看人,還是不能看表面!
只可惜,這身份不好暴露,不能蓋印落款,不然就更爽了。
陳遠卻不在意。
對他來說,有字就可以了。
原本就是走量的東西,你說你署個“秦民”,那也沒人認得啊!
有個“驪山舍人”,“灞水閑人”,“長安浪人”,之類的落款就可以了。
真正的大家,還得是虞世南,褚遂良!
是以,也不作他想,收拾整理了一下,開始提前準備中午飯。
今日中午,吃火鍋。
“李兄刀功精湛,這切膾之事,還得李兄親自掌刀啊!”
吃火鍋,必然是少不了肉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