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怎么辦?告老師?不好吧?那怎么辦?沒想到剛上初中才幾天,我自己也會遇到這種煩惱。
啊,怎么辦,我讀的什么完全都進不了腦子。他不是認真的吧?他居然喜歡我?!我搖搖頭,努力讓自己清醒一點,心里對自己說醒醒,醒醒。
怎么辦啊?怎么處理才能當做這件事沒發生呢?把輿論控制在最小范圍,不被同學們看出來呢?
我想了很多,但有一點,我現在倒是非常清楚了,就是我不能再理那個家伙。
心里做出了決定,我的右手悄悄就把紙條揉了成了一個小球,又使勁兒搓了幾搓,確定它已經足夠爛掉,才扔在桌堂里,后來不知了所蹤。
麗麗仿佛洞若觀火,知曉了一切。我問我看見紙條了沒,知道紙條是怎么回事不?
這一說,倒是引起了我的好奇,難道不是孫英寫的?
她故弄玄虛,我求我把事情原委告訴我。我才不緊不慢地說,這紙條是昨天晚上馮艷艷和孫英鬧著玩,模仿孫英的筆跡寫的。孫英是正在追求馮艷艷。她又確認了一遍“孫英正在追求馮艷艷!”
他正在追求馮艷艷?然后給我寫紙條?這邏輯好像有點混亂。可當時的我已經顧不得,只覺得受了奇恥大辱。你倆談你倆的感情,牽扯我一個外人算什么啊。
于是我問我怎么辦才好。麗麗說:“不如,你也模仿他的筆跡寫一個。”我一聽,模仿倒是也不難,倒也是個主意。于是就模仿孫英的筆跡寫了
“馮艷艷:
我愛你
孫英”的紙條,托麗麗送了過去。
寫的時候,沒想過有什么后果。寫完了,倒是時時后悔,感覺十分的幼稚。因此呢,滿腔的怒火顯得又格外增長了幾分,時時蓄勢待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