唰唰唰!
眾人眼神齊刷刷地盯向了林北,期待著他的回答。
這首詩,到底是林北從哪個旮旯角落找到的冷門詩,還是他真的才華橫溢到滿地流淌自己寫出來的?
倘若是前者的話,雖然也證明他的眼光很毒辣,但也還在他們能接受的范圍內。
但若是真是后者他自己寫出來的,那就太可怕了。
林北肯定要憑借這首詩成名。
哪怕他再渣,估計都要被說成是文人風流而已。
林北聽到季末居然主動跟自己說話,挺高興的,想到她中午還借了自己五十萬,他當然不會拒絕回答,笑道:“當然是我自己寫的!”
說著,他伸手指了指她們的畫像,以及那首詩,道:“這畫,這詩,這字,都是我自己寫的!”
“為你們畫的,為你們寫的!”想了想,他又補充上這一句。
郭黎云聞言,滿心震撼,卻又感覺有些難以接受。
為什么會這樣?
明明他們在一起的時候。
林北雖然對她也挺好,算是有求必應。
但卻表現的并沒有這么出眾,還是算平庸的。
怎么他們一分手。
林北就變得這樣優秀?
又能創作歌曲,又能彈鋼琴、吉他、還能自己演唱。
眼下,他原本寫的亂七八糟的字,也寫的飄逸出彩,畫她們的的人物圖,也是惟妙惟肖的!
還能創作出這么一首驚艷無比的詩來!
這是為什么啊?
郭黎云實在是想不通!
但心里是真的很難受。
倘若林北和她分手后,依舊是除了有點帥外,一無是處,那等時間長了,她肯定是能忘掉這段不堪的感情史。
但偏偏林北與她分手了,卻變得越來越優秀,仿佛是藏著無盡藏寶的寶箱,怎么都探索不盡,她哪還能輕易忘記他?
只會感覺很不甘心!
“我不信!”
終于,郭黎云有些情緒失控,道:“你明明以前字寫的那么難看,這字肯定不是你自己寫的,是你找別人幫你寫的!”
林北聞言,微微一笑,轉身拿起毛筆,蘸了一下墨水,就在那詩句上面,又添了三個字。
《秋風詞》
看到這三個字,眾人這才恍然,原來這才是這首詩的名字啊。
“想你的第三天”不是詩名。
難怪他們總感覺怪怪的。
接著,林北又在秋風詞下面,寫了自己的名字,林北。
筆跡恣意瀟灑,龍飛鳳舞,透著一股難言的神韻。
而重要的是,這幾個字的字跡,都與《秋風詞》這首詩的字跡是一樣的。
所以,顯而易見,這字確實是林北寫的。
郭黎云看到這一幕,神色恍惚,眼神很是失落。
這字,果然是林北寫的。
為什么會這樣……
林北寫完這幾個字后,看著看向郭黎云,道:“字,我已經證明是我寫的了,詩的話,這個要靠靈感,我一時也沒法再寫一首給你證明,不過這畫呢,確實是我畫的,你要我證明的話,我也能再畫一幅給你看看……”
林北說話的時候,語氣還是挺開心的。
畢竟郭黎云也借錢給他十萬,足夠讓他容忍她的一切偏激態度。
加上他們四人分手的這三天里,陳溪和季末,他好歹也算有接觸,有說過話,但郭黎云,那是真沒機會啊!
而當時那句,誰以后再跟你說話,誰就是狗,可是郭黎云率先說出來的。
剛剛她自己主動跟自己說話,說她不信,嘿嘿,這么一想,還挺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