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啊?”
聽到季舒蘭的話,林北沉吟了下,問道:“你是準備花多少錢來買翻唱授權嗎?”
季舒蘭一聽林北這話,就知道他不太好搞,心念一動,立馬改變方案,誠懇道:“嗯,我準備出十萬向您申請《溫柔》這首歌的翻唱授權,并且這首歌的收益分成,我們也可以再談談。”
其實,季舒蘭一開始在沒法買下這首歌的時候,換的另一個方案,是買下這首歌的翻唱權,然后她翻唱的后續收益,都屬于她自己。
這也算是無法買下這首歌的版權后,利益最大化的選擇了。
不過,她很敏銳的發覺,林北似乎沒準備這樣便宜賣斷翻唱授權,又擔心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試探,會惹煩林北,最終,她才沒有直接先說買下獨家翻唱,后續翻唱收益都歸她。
而是再與林北談談她翻唱《溫柔》后的收益分成比例。
林北聽到季舒蘭的話,眼中掠過一點淡淡的精光,他剛剛還確實是有點不耐煩了。
如果剛剛季舒蘭還準備只花十萬塊錢買下翻唱版權,然后翻唱的后續收益全歸她的話,他肯定沒有耐心跟她再扯淡了。
雖然《溫柔》這首歌如果被她翻唱火了,后續肯定還有人會想跟他申請翻唱授權,價錢肯定要更高,但最大的利益,肯定還是被季舒蘭給摘走了。
他這歌不全給季舒蘭做嫁衣裳了?
不過,既然季舒蘭并沒有過分到準備買斷翻唱版權,而還要談談后續分成比例,林北倒也不是不能跟她談。
“行,我也不多占你便宜,十萬塊,可以給你翻唱版權,后續分成收益,我們五五分,可以吧?”林北淡淡道。
“啊?哦,好的,可以可以……”
季舒蘭聽到林北的話,愣了一下后,忙不迭地點頭答應下來。
其實,剛剛見林北有些不太好說話的樣子時,她心里已經做好準備,分成比例讓出更多,四六分,林北六,她四,乃至是三七分。
且申請翻唱版權的錢,也不止是要十萬塊錢。
但沒想到,林北居然還挺好說話的。
也沒多要她的錢,只要十萬塊,翻唱后續收益五五分成就可以了。
這其實是非常優惠的價格了。
畢竟林北這首歌,確實有火爆的潛質。
倘若任何一首原創歌曲的出現,別人想要獲取翻唱資格,一分錢不出,或者只出幾萬塊錢,然后這首歌的后續收益就只要跟原唱五五分成……
你覺得有幾個原創歌手會答應?
翻唱的人壓根就沒付出什么代價,就能獲得一首歌翻唱歌曲的收益五五分成。
這樣別人豈不是看到一首不錯的歌曲出現,就立馬要去申請翻唱授權?
反正唱不火也就花了幾萬塊錢,唱火了,那這首歌他還能獲得驚人利益的五五分成。
這不穩賺不虧嗎?
所以一般情況下,申請翻唱版權,需要出一筆不少的錢,同時分成比例也都是原創站大頭。
能拿到和原創六四或七三分成比例的人,都是屬于翻唱者的咖位更高,原創希望翻唱者能帶火自己這首歌,才讓出一部分的收益比例來。
五五分成,幾乎很少見。
一些好歌,更是別人出錢好幾百萬想要獲取翻唱資格,后續分成比例一毛不要。
畢竟翻唱一首好歌讓他爆火,哪怕這首歌的翻唱后續收益沒有,但爆火后,翻唱者的身價也不一樣了,也是賺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