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弱小者只能靠機遇。”彥瑾心中有幾分自嘲,他們一家面對迷霧詭的襲擊,沒有一點反抗能力。若非吞噬詭意外出現,他也難逃一死。
彥瑾心中發誓,他要成為強者,站到巔峰。不為什么,就為了讓沒有什么存在能隨意拿捏他的生命。
根據自己與迷霧詭的記憶推斷現在距離他的死亡已經過去了半個月時間。在自己意識渾渾噩噩之中,已經完美與迷霧融為一體。
念頭一動,一部分迷霧按照他的想法凝聚成一只手臂,看著是有松散的霧氣形成,但一拳錘爛一輛汽車完全沒有問題。
由此彥瑾可以肯定人類也有特殊力量能與詭類抗衡,否則全世界早就成了詭的游樂場。不似現在這樣,表面上維持著一定的穩定。
彥瑾從迷霧詭的記憶中了解到的不過是這個世界另一面的冰山一角。誕生這么久以來,迷霧詭都隱藏在城市之外,很少與其他未知存在接觸。所以說它有點智商,但不多。
在此窩了幾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甚至解放前都沒機會回去,還被彥瑾取而代之,徹底消散在世界上。迷霧詭用自己的親身經歷,給彥瑾展示了一個錯誤示范。它的老路自然是不能再走了。
“我現在需要回到城市中去。”灰白的迷霧上出現一張臉,只有眼睛與嘴,沒有任何外貌特征。
從迷霧詭與吞噬詭的戰斗畫面中,彥瑾看到迷霧詭壓縮身軀,化為類人模樣與吞噬詭戰斗。這就意味著,彥瑾其實是可以轉化為人類姿態的。
念頭一動,方圓十米的迷霧迅速匯聚壓縮,漸漸形成一個人的模樣。黑發黑瞳,與彥瑾長相一樣的人穿著霧凝聚的衣裳,出現在山間。
“看來還是得先奪舍一個身體。”彥瑾有些無奈的看著自己短小還有嬰兒肥的手臂。身軀是凝聚出來了,但這種重傷狀態,殘留的迷霧凝聚成了三四歲大小的彥瑾。
這種模樣根本不適合在人類城市活動。也不是不適合,不想直接暴露的話,暫時需要一個成人身體。彥瑾不是真正的詭,自然不會無端堵在道路上殺人奪舍。
重新化作霧氣飄上空中,偽裝成了一小片烏云,靠近他們一家原本要返回的宛城。這是一座歷史悠久,現代經濟發展不算迅速的城市,有著大城市不存在的幾分寧靜。
彥瑾沒有魯莽地沖進城市之中,而是在城市外等待。夜幕降臨之后,彥瑾保持著霧氣姿態降落到城市邊緣地區。
趁著夜色,彥瑾保持著迷霧形態進入宛城,穿行在漆黑的小巷中。在這個現代社會,到處都是監控、路燈,隱藏身形也不太容易。
若是在其他國家,彥瑾首選目標就是所謂的貧民窟,里面一群連自己命都不在乎的家伙供他隨意奪舍。但他的國家壓根沒有這種地方存在,連乞丐、流浪漢漸漸都在變少,他要找一個身軀也是挺艱難的。
對此,彥瑾將目標放在了黑惡勢力上,不僅可以為民除害,還能借用他們掠奪的資金幫助自己變強。
“嗯”彥瑾看到了一輛面包車,改變了原本的想法,順著縫隙潛入到車的后備箱處。他可以輕松感知到車內的一切,三個兇神惡煞的男人和三個昏厥的孩子。
他發現了比黑惡勢力更應該弄死的家伙。彥瑾沒急著動手,準備搭著車跟他們回到據點再出手。
轉化為詭并非對彥瑾一點影響都沒有,他的思緒沒有以前那么雜亂,這代表著他的情緒在漸漸壓制起來,彥瑾覺得未來要主動去給自己找點樂子,才能保證情緒上不那么容易異變。
“這次收獲不小嘛。干完這一票,就該藏起來了。”
“這三個小東西加上信哥他們那里的幾個,夠我們瀟灑好幾年了。”一個額頭帶疤的男人咧著嘴,笑道。
“現在這個攝像頭越來越多,咱們也越來越難混了。也就宛城這樣的老城市,下手的機會比較多。”另外一人抱怨起動手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