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院建在偏僻郊外,秦牧云想要帶著病歷找到沈瑩,只能沿著大路走直到市區。
穿著七院的病號服,他肯定沒有任何車會愿意載他一程。
“看來只能用跑的了。”
秦牧云邁開雙腿,沿著馬路開始了奔跑。
剛邁出第一步,他就差點摔地上,因為腳上的鞋子被踩爆了。
七院的拖鞋質量雖然不錯,但依舊無法承受足以踩裂水泥地面的強大力量。
秦牧云一腳將拖鞋給踩成了碎片,整個人飛出六七米遠,差一點就來了個臉著地。
秦牧云不得不將另一只拖鞋扔掉,然后光腳跑。
老實說,硌腳的感覺非常不好,但力量符咒確實保護著他的身體,即使他一步一個腳印地在水泥地上奔跑,但腳皮還是沒有磨破。
巨大的力量帶來了超凡的速度,秦牧云只覺得迎面風變得跟水一樣粘稠,甚至覺得周圍的一切都拉成了線條。
果然親自體驗一番才能得到最真實的反饋,秦牧云這就發現了力量符咒的缺點。
只加力量,不加身體靈活性,也不加動態視力和反應速度。
所以他在拐彎的時候撞樹上了。
肩膀直接撞到路邊的樹上,震得樹葉滿地飄落,樹干也被秦牧云刮掉了大塊樹皮。
秦牧云身上的衣服也不例外,病號服被撕掉了一只袖子,而秦牧云的皮膚連個擦傷也沒有。
雖然身體堅不可摧的感覺很好,但秦牧云可不想一路撞墻撞到目的地,只能試著收點力氣,至少別再踩出一路的腳印。
就這么摸索著力量符咒的效果前進,秦牧云花了不到半小時,就跑出二十公里,他時速絕對超過了40公里。
看起來還比不上汽車,但馬拉松的世界記錄也就時速20公里,秦牧云的速度是世界紀錄的兩倍。
這還是因為秦牧云沒帶防目鏡,被迎面風影響了視線。
如果戴上護目鏡,他有信心跑出七八十公里的時速。
半個小時的時間,秦牧云給自己加持了三次力量符咒,看來符咒在人類體內持續的效果只有十分鐘,然后就會被消耗殆盡。
秦牧云檢查過自己的身體,沒有任何符文殘留,除了正常的一點疲憊感之外,并沒有任何負面感受。
疲憊是正常的,哪怕是提線木偶,被人牽著跑了二十公里也該有點累了。
時間是晚上八點半,天色已經完全黑了。
路上并不是沒有計程車,他也很想攔下一輛,但他發現根本沒人愿意停下。
“拒載也正常,大晚上的,一個衣衫不整還光腳的男人打車,比單身女人打車都難……”
秦牧云自言自語的話沒說完,一輛邁巴赫停在了路邊。
車窗降下來,露出了沈瑩那張充滿了魅力的臉。
上一次見面,秦牧云已經覺得這位長得優雅動人,這一次的沈瑩比之前還多了幾分艷麗。
似乎是因為喝了些酒,所以兩頰緋紅,慵懶而嫵媚的氣質令秦牧云看得有點發呆。
但這種美麗只是一閃而逝,沈瑩看清楚秦牧云的臉之后,馬上變成驚訝:“秦先生,你在這里干什么?”
秦牧云露出尷尬而不失禮貌的微笑說:“沈總,我是來找你加微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