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有說法,都有證據,便是最好辦的事。
當今皇帝,最愛干的事情就是留中。
當然,前提是魏公公得速戰速決,不給皇帝添麻煩。
紅色信號彈已經上天,城外援兵即將進城,縣衙外局面也越發急迫,鎮壓于魏公公而言,已是唯一的選擇。
鎮壓,就要死人。
太監打死人是不行的,所以,得無錫縣背這鍋。
黑鍋這東西,魏公公這輩子都不愿背,他也不忍心強迫別人背。
所以,他老人家捏著鼻子叫兩親衛將知縣架過來,然后把白布攤開,爾后拿匕首就在這縣尊手中劃了口子。
口子劃開的時候,寇知縣忍不住“哎呀”一聲。
文人當官的,不怕死的可能有,不怕疼的卻少。
因為,這是人的生理本能。
痛覺,不會因為你的心志如何強大,就自動消失的。
寇知縣疼的嘴不斷的抽咧,林縣丞和周主薄則是把眼一閉,看都不敢看。
這二位,也暈血啊。
魏公公也是感同身受,他盡量強迫自己不去看寇知縣正在流血的傷口,側過臉拿手指筆劃了幾下。
意思,趕緊寫,不寫這血就干了,少不得再來一刀。
衣帶詔這個檔次,小小知縣肯定不夠格的。
白布血書,看著倒有點可信性。
時間急迫嘛,暴民都沖進衙門了,知縣哪有時間磨墨揮豪呢,于慌亂之中割了衣袍,寫個血書,才符合實際情況嘛。
再者,也只有血書能夠驚動運河上正在睡覺的魏公公,使他老人家于震驚之下毅然帶兵平亂,終不使江南糜爛。
…….
怎么寫,寇知縣有數的。
他可是正牌進士出身。
在清楚自己再不動指,很可能又要被割一刀后,他忍著痛,以指點血,在白布上草就了一封數十字的求救文書。
魏公公拿過這血跡未干的血書,上下細看,字倒是寫的還算工整,可總覺哪不對。
想了想,明白問題出在哪。
都割指寫血書了,哪還文思泉涌的?哪還有時間讓他寫上洋洋數十字?
“不行,重寫!”魏公公將這血書扔在地上,“越短越好!”
寇知縣眼睜睜的看著狗太監的手下又給自己放血,然后悲憤莫名之下重新寫起來。
這次,只有十來個字。
林縣丞和周主薄在邊上瞧著,都覺可以。
可魏公公依舊覺得不行,手一擺,打回重寫。
再次被割后,寇知縣身子顫的很,不是疼,而是氣的。
這一次,他恨恨的在白布上就寫了兩字——“救我!”
這兩字,無頭無尾,沒有因果,看著很莫名奇妙。
林縣丞和周主薄默不作聲,他們清楚,這是縣尊無聲的抗議啊。
也擔心這過于簡短會害的縣尊再次被割,寇知縣在冷靜下來后也發現自己似乎自找痛苦,這狗太監要不滿意,倒霉的還不是他自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