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知縣誘惑力可比琉球國所謂的議政大夫強烈的多,加之蔡錦又本是漢人,所以他當即響應了魏公公的號召,在琉球親明官吏中四處活動,形成了一定的聲勢。
但是因為日軍經營琉球多年的緣故,琉球政府內的親日份子多于親明份子,因而蔡錦等人只能影響到他們手中的尚賢,對于被親日份子包圍的尚寧、尚豐父子毫無辦法。
考慮到如果尚氏父子真的聽從毛氏兄弟的意見逃至日本,會對琉球的未來產生很壞的作用,所以蔡錦立即向皇軍通報了這一情況。
當天,尚氏父子暫居處就沖進了大隊皇軍官兵,他們將尚氏父子身邊所有的官吏全部抓走,隨后以日奸罪名將其中大半發配至臺灣服苦役。
毛鳳儀、毛鳳朝兄弟二人則被就地槍決,首級割下裝在竹筐里抬到了尚氏父子面前,嚇得父子二人半天說不出話來。
琉球百姓對此卻是拍手稱快,因為九年前正是在毛氏兄弟的主持下,將琉球國內親明派(主戰派)全部罷免,三司官鄭迥被他們交給日軍斬首,副官向里瑞則被送往日本扣作人質,之后死在日本。
針對琉球親日份子的肅清行動嚇的尚氏父子再也不敢動了,不過他們也很感動。
因為明朝的天使告訴他們,如果他們愿意簽約,那天使就將上奏皇帝,冊封尚寧為良臣縣的名譽知縣。
此名譽知縣不僅可以世襲,每年還享受良臣縣給予的專款供奉。這筆供奉可以保證尚氏一族衣食無憂,另外還有種種其它優待。
對此,皇軍內部有不少將領提出反對,認為如果朝廷真要想讓良臣縣長治久安,便應將從前的統治者尚氏一族徹底斬草除根。
魏公公在大本營召開的高級作戰將領會議中給出了解釋,他道琉球不同于日本、西洋諸國,乃本朝開國始便上貢的藩屬,所以皇軍即便要永久占領琉球,也當以“租借”這一形式予以實現。
畢竟朝廷中守古不化者仍占據高位,為了避免來自朝堂上的不必要麻煩,對尚氏一族給予優待,使得他們自愿租借其國于皇軍,就有著政治上的必要性。
在現實的壓迫下,尚寧最終簽署了《琉球租借法案》,該法案以明文形式認可了皇明對于琉球的99年統治,也明確保障了尚氏一族作為出租者的種種優待。
法案同時規定,皇明提督海事衙門在法案生效之后,即將原先琉球國所遣官員一律罷免,接手琉球軍、政、民各級治理體系,在保證琉球國民生活保障的同時重新測量分配土地,劃清界限重新制定賦稅。
新良臣縣所需的民政、稅政官員除皇明提督海事衙門直接委派外,也將從原琉球官吏及百姓材士中選任。
皇明保證將良臣縣民等同本土百姓看待…
法案簽訂后,魏公公即帶領皇軍將領、琉球官民共同見證了大明臺北衛良臣縣(暫)衙門的掛牌儀式。
首任知縣蔡錦鄭重向魏公公移交了琉球居民冊籍,及各處庫房、稅房檔案文冊。
名譽知縣尚寧向魏公公呈交了原琉球王印及皇明過往冊封琉球國王的詔書等物。
這些將由皇明提督海事衙門暫時保管,99年后予以歸還。
儀式進行過程中,魏公公將尚賢叫到一邊,和聲道:“你好好干,不要有什么想不通,今天的良臣縣是琉球人民新生的日子,也是你尚家新生的日子...下一任縣長你的干活,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