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靜的日子要是真的能天天過下去,陳誠倒也覺得挺輕松,沒有工作的壓力,沒有結婚生子的煩惱,嗯……至少目前沒有吧,雖然說遲早都得面對這種問題,但比起前世二十二這個年齡,現在兩歲多的陳誠絕不可能被這種問題難倒。
但越是想平靜,越有各種各樣的事情會發生,比如現在的看守所里正上演的畫面。
陳誠是真的迷惑,他這種年齡應該來到這種神圣而莊重的地方嗎?應該嗎?!
當然并不是他被抓進去呆在看守所了,是有人指名要見他,陳河名也是被那位終于自報家門名叫李清的記者通過電話聯系,問他方便不方便帶著陳誠去一趟鳩山公安局的看守所。
話都到了這個份上,陳誠再笨也知道是誰大老遠在看守所還不忘惦記著自己這個小屁孩,那也只能是之前被自己變相送進局子里的林學軍了。
于是便出現了陳誠在玻璃墻外,林學軍在里面,兩人大眼瞪小眼的畫面。
其實正常情況下被害人和涉案兇手是不允許直接見面的,除非出現了指任兇手的情況,要不然考慮會對被害人的心理造成二次傷害這一點,一般情況下這種當面接觸的要求或提案是不會通過上方的允許的。
只不過這次案件性質比較特殊,陳誠一眾小朋友甚至不知道自己經歷了什么,也就不存在心理傷害這種可能,而且作案人林學軍是自首,態度良好還配合了警方工作,這個小小的提議自然被答應了。
陳誠也不是有意的干瞪眼,他也不知道該干嘛呀,難道林學軍就為了看一眼自己,莫非是反悔了打算事后報復?
陳誠在瞎想,林學軍在組織語言,也不是他不想說什么,人家看守所的傳喚裝置還沒接通呢,隔著這面隔音效果極佳的玻璃墻,就是在里面喊破喉嚨了陳誠也聽不見里面人的聲音。
陳河名也沒心思和陳誠一起瞪著林學軍,隨口和旁邊的警察同志閑聊著關于林學軍的事情。
“距離他自首也過了一個星期了,判決下來了嗎?怎么還在看守所里待著呢?”陳河名開門見山的問道。
“其實林學軍已經被帶去監獄了。”民警知道這位算是知情人之一,案件直接關系人的親屬,也沒多隱瞞,直截了當告訴了陳河名關于林學軍的判決。
林學軍自首后沒多久,潤市人民法院就受理了關于他的判決,因為按照當前法律非法綁架強迫婦女兒童超過三人,就算做比較嚴重的刑事案件,一般有類似情節的就要判處五到十年有期徒刑,超過三人就直接上升至十年以上了。
林學軍所供述的涉案經歷共有四起,再加上這次包括陳誠在內的未遂,他涉及的案件已經有五起,單從數量不論案件的性質來看妥妥的十年起步。
不過法律也是講究人情的,林學軍涉案金額少,因為幾乎都是白送給人家作為孩子撫養,從頭到尾四個孩子也就收到了五十元,在自首后也是將地址告訴了民警,自首環節表現十分良好。
而且讓警方意外的是林學軍一五一十把自己的作案動機都講出來了,要知道人販子這種存在可不會講什么作案動機,基本上就是偷雞摸狗人人喊打的,抓住就是十年起步最高死刑。
聽了他的經歷,警方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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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在場的所有人都是面面相覷說不出話來,這種情況從業幾年的十幾年的幾十年的都沒見過,出發點從人情角度來說是好的,一個悲慘父親的尋子之路,如果換一種方式說不定林學軍一樣會成為報紙上的頭條。
只不過現在是作為反面題材的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