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警察有些無奈的道:“我又給那個女人打過幾個電話,她說出去旅游了,沒在濱海。”
呼~~!
江浩深深嘆息一口氣。
他心里很難受。
如果自己真的做了壞事,被警察抓,受到法律懲處,那是自己活該,自己也不至于如此難過。
有時候,被冤枉是最痛苦的折磨。
江浩在文書上簽上自己的名字,按下手印。
老警察收拾文書時,說道:“現在只是批捕,案卷會轉到起訴科,起訴科的人會來重新問你筆錄,起訴階段更重證據,如果他們判定不夠犯罪,或案件存疑,會做出不起訴處理。”
“那他們也認為我有罪呢?”江浩問道。
“還有法院呢。”
“警官,如果我被判刑,會判多少年?”江浩問道。
問出這句話,江浩已經做好了被判刑的準備。
“你的案件是傷害,輕傷,量刑是三年以下,具體怎么判要看法院的意見,不過以我的經驗,你這種情況,估計一年到半年左右吧。”
“如果達成諒解,判刑會從輕,估計半年就能出去。”
“諒解,怎么諒解?”江浩問道。
“一般都是經濟賠償,我問過對方,對方說如果你愿意賠10萬塊錢,可以簽諒解書。”老警察道。
十萬,
這對江浩來說是一筆巨款,讓誰來拿?父母嗎,他相信如果父母知道他現在的情況,可能會砸鍋賣鐵,找親戚借錢來贖他,可他不愿意讓父母因為自己的事情,背負這一切。
自己的責任,自己背!
江浩沉默。
老警察看江浩不說話,知道他沒有求得諒解的想法,說了一聲離開了。
江浩回到監室,坐在自己的位置繼續糊紙盒,一邊做事一邊嘴里念念有詞:
“爾時,救苦天尊,遍滿十方界,常以威神力,救拔諸眾生,得離于迷途......”
幾天后,
起訴科的人來了,是一男一女,對江浩進行訊問,這次問的內容更加詳細,幾乎囊括了所有事件細節。
江浩如實回答。
“我的事情還有轉機嗎?”訊問結束后江浩問道。
男檢察官想了想,道:“你說的救人行為,缺乏關鍵證據,現在無法認定。”
江浩的心抽搐了一下。
回到監室,江浩回想起當日種種。
那個女人的樣子,他甚至都有些記不清了。
只記得那個女人不斷掙扎扭曲求救,頭發散亂,當時遠處的路燈昏黃,周圍一片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