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只是一些。
愛護子女的父母礙于早嫁之令,固然會讓子女早早地成家,以免自家受罰、兒女再被朝廷強制婚配。但除非走投無路,否則誰會挑那些原本就娶不起新婦的人家結親
早先談及此他們還哈哈大樂,慶幸比那些南人多了條門道。這下可好,全給堵死了
“我家四兒已二十有五,正打算今年豁出去搶唉
,這可如何是好”
“誰想到會突然變天莫非是天子之意”
“天子也不能單管咱豳州,他州也不曾聽聞”
“你阿姊不是嫁去了相州托人打聽打聽”
正議論,洪襄姍姍來遲。
拾階上來,逐一見禮“大公子、五公子,少姜娘子。”
這個姜娘子的稱呼讓蕭元度眉眼一煞。
洪襄視若未睹,一手拈須一手負后,轉身面向民眾站定,示意身側書吏宣讀新出的刺史令。
前頭是例行的官話,而后才是重點。
“自鳳翔七年始,豳州嚴禁劫奪婚之制,如有違禁,一律重刑先前劫奪成婚,三年無子反目成怨,而今自愿放妻者,可赴當地衙署領一份安家錢;若夫婦感情和滿不愿相離,亦不相迫令出之日,各郡縣遵照執行,不得有違”
書吏念誦時,蕭元胤低聲問洪襄“父親當真決定了”
洪襄道“這份刺史令已命人抄錄下來飛馬送往各郡。”
蕭元胤徹底放下心來。
書吏念罷,命人將之張貼于道旁顯眼處,方便百姓觀看。不識字不要緊,自有人一遍遍念給他們聽,并逐句解釋。
人群瞬間都涌去了告示張貼處。
蕭刺史要禁劫奪婚先前就已猜到,令人意外的是已經劫奪成婚的,三年無子,放妻還能領錢,竟有這等好事
“里吏成天催著多生多育,三年無子,夫婦倆指不定誰有毛病,與其綁在一起做仇人,不若分開各自嫁娶,沒準兒還能再生呢”
“有理有理我家左鄰的小女就是這般情況,出嫁多年,因無所出被休,又找了一個,結果轉年就有了。”
“且不提生不生養的,三年,天仙也看膩了領了錢再娶一房豈不美哉。”
“說來說去,還是咱們這些打算搶卻沒來得及搶的吃虧”
“依我看,不若咱們先搶,搶了再放,看能不能也領一份安家錢”
“你脖子上長幾個腦袋敢頂風作案我是不敢。”
“那真就打光棍了”
“噓還有一份”
書吏緊跟著又宣讀了第二份告示,正是先帝頒行于南地的那份有關早婚的詔令。
“男子二十而冠,有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許嫁,有適人之道。于此而往,則自婚矣,以時嫁娶女子十七不嫁,家人坐之,再使長吏配之”
先帝在位時,朝廷對于婚嫁十分看重,強制民間早婚早嫁,就連達官貴族和王室也未能避免。
直到當今天子即位后才稍微寬松些許,不過女子十七不嫁的仍少見,高門大族心疼自家女郎或許會多留幾年,民間卻鮮有,多是十四五便嫁了人的。
不過對眼前這些尚無妻室的青壯來說,勉強倒也算得上是個好消息不定就有那逾時未嫁的被官府指給了自己呢
希望雖小,總好過全無希望。
而洪襄選擇此時搬出這份詔令的原因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