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聽聞瀚水以北,地廣人稀,若非身臨其境,實在難以想象。
似大豐園這般規模,若放諸京陵,不在于天價不天價,而是你坐擁金山銀山也未必買得到。
遍布京陵內外的那些莊園,較小的占地均在十頃左右,中等的占地約有數十頃,數百頃以上已經算是極大。
土地資源緊張,凡是膏腴上地,要么歸屬皇室宗親,要么歸屬名列前茅的幾大世族,總之輪不上別人,更輪不到姜佛桑。
大豐園雖比不上京陵諸園的精致,處處透著股粗野之氣,但它巨大無比,大到足以滿足姜佛桑的所有需求。
滿意是很滿意的,要說多受寵若驚,卻是沒有。
一來,跟她帶給蕭琥的相比,這些不過九牛一毛。不,是滄海一粟。
而且這莊園雖為蕭琥私有,他未必在這上頭費過一枚錢,極大的可能是占據棘原后由當地大族獻上,他轉送自己也算不上割肉放血。
二來,縱使這莊園再難能可貴,她將來也無法帶走,最多只能成為她借雞生蛋的那只雞。
也就是說,大豐園對她的全部價值,還在于占有此莊園期間能創造多少財富。
姜佛桑最終沒有給莊園取名為“農家樂”,主要還是因為莊園的存在對農家來說未必是件樂事。
南地世族地主的莊園,除了天子的大量賜予,一般都是兼并平民土地得來。稍微寬闊的水域及良田,都被王妃后主及各大貴族掠奪。
于是大批百姓在這種封山略湖中流離失所,繼而淪為佃客、部曲、奴僮,不得不成為世族的依附民,在曾屬于自己的土地上,為世族勞作、賣命。
這種占山固澤一度到了瘋狂的地步,以至朝廷先后頒了“占山法”和“占田令”。
法令規定了各級品官占田的數量,從一品到九品,按等級高低占有不同的田畝,數量從五十頃到十頃不等。甚至還規定了庶民百姓亦可占山澤一頃。
不過庶民無免稅的特權,占領山澤的同時,也成了朝廷向他們增稅的依據。若非殷實之家,承擔不起高昂的賦稅,輕易是不肯多占的。
世族則不同了,他們擁有免稅的特權,法令看似公正地規定,實際上不過是為了讓他們的特權更為合法,也給這道為貴族服務的法令披上一件稍顯公正的外衣。
按先生的話說,這便是皇帝的新裝。只是無人敢戳破罷了。
其實稍一想便可知,朝廷大政為各世族把控的當下,一項有損于士族利益的法令是絕無可能通行的。占山法和占田令能實行,保護的主要是誰的利益,不言自喻。
當然,這些法令也不是全無作用,對于普通官僚和編戶齊民,也有其鼓勵的意義在。
譬如一夫一婦,按規定可占一百畝私田,去掉課田七十畝所交賦稅,余下的勤快些侍弄著,勉強也能養活一家老小。
只除了塔尖上的那些人,照舊我行我素,甚至更為猖獗
姜佛桑不知道姜家屬于哪部分,不算塔尖,卻也不至于在塔底。
姜家的莊園多數是剛到南地時趁地價最賤時購入的,后來占田令一開,叔父叔母也“依法”占了些。
她曾經問過先生,自己花錢所置,算不算侵占百姓土地。
先生說,從個人的角度出發,不算。
“靠個人的良心,拯救不了大局,雖說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更關鍵還在于弄清楚究竟是什么允許這項買賣的存在。”
姜佛桑或許清楚了,但她無力更改。
甚至,她不得不仍走上家族的老路。
不管是自己出錢購置莊園,還是接受蕭琥的贈予,她都不敢保證這片土地上沒有被迫流離失所的農民
于是也就只能安慰自己即便我不接手,也有其他大族接手,這些土地仍然到不了百姓手里。
在她這,至少可以讓那些人活得輕松些。
若有更能改善他們生存環境的事,她也愿意嘗試,但暫時也就只能到這了。
大規模釋奴和放免部曲,別說她眼下還不能做,否則木秀于林,打得也是蕭琥的臉。
就算她冒死而為,這些人沒有土地,沒有生存的本領,遲早也會淪為他姓之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