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覺得可以把這段實驗的情結畫到漫畫里,豐富故事的真實性。
在失敗三百五十次后,總算成功制造出了光明戒指。
雖然花費了不少時間,但林默不屈不撓的品質感動了葉子沫,在身體受到三百五十次灼燒后,總算可以沐浴在陽光下。
二樓陽臺。
葉子沫躺在懶人椅上看漫畫,溫暖的陽光穿過她的發絲,灑在她潔白的裙裳上、白皙的胳膊上、鮮紅的唇上,粉嫩的腳指上,整個人仿佛渡上了一層淡金色的光芒。
林默坐在她身邊另一張懶人椅上,手里同樣捧著一本漫畫書,但他的心思卻不在漫畫上,葉子沫的呼吸聲讓他的心跳有些加速。
兩人已經同居2個星期了,不,準確的說是三人。
但小菊和葉子沫給林默的感覺完全不一樣。
小菊就像是懂事可愛的女兒。
葉子沫則像是高傲的妻子。
“我好看嗎?”
葉子沫放下漫畫書,側臉看著林默。
偷看吸血子又被當場捉包。
林默已經習以為常了,畢竟不是第一次。
“你…多大了?”
林默忽然問道。
“不記得了,血族和人類不一樣,不過生日。”
葉子沫摸了摸下巴,“但大概可以做你的先祖了。”
“……”
林默擦了擦額頭的汗水,這樣的吸血子,根本不適合做女朋友吧。
“你想好要成為血族了嗎?我看你沒有多少巫師天賦。”
葉子沫嘴角勾起一抹弧度,似笑非笑,卻比平時面無表情的樣子多了一絲靈動,更漂亮了。
林默咽了口唾沫,想起她甜甜的嘴唇。
啪!
林默拍了自己一巴掌,將一只不長眼睛的蚊子拍死在自己的左臉頰,同時讓自己保持了清醒。
“不要。”
林默這段時間擁有了超人的力量,確實很刺激。
但相比起危險的非凡世界,他還是更喜歡平靜安穩的現世生活,喜歡依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雙手獲得自己想要的一切。
林默就是這樣一個人,非常有主見,也固執,如果是依靠血族走捷徑,哪怕成名,他感覺到的也是空虛。
就像是葉子沫,十項全能的她基本上把世界上能學的都學了,但她卻很少笑。
相比起來,自家妹子林萱,基本上除了做飯喂貓,啥也不會,護理也學得不怎么樣,但天天傻笑,會因為一個二手電腦桌就開心一整晚。
成為血族后真的快樂嗎?作為人類觀察師,天天觀察葉子沫,林默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葉子沫并不快樂,甚至有些孤單,她淡漠的眼神里藏著一絲哀傷,也許別人看不出來,但林默察覺到了。
既然成為血族后不快樂,那為什么非要成為血族。
林默是一個追求快樂的人,無論是畫漫畫也好,補習也好,制造光明戒指也好,其實都是追求快樂。
追求夢想很快樂,追求成功也快樂,能幫助朋友也很快樂。
如果這件事本身就不快樂,那為什么要去做。
葉子沫對于林默的拒絕并不意外,她放下漫畫書,拿起手機,準時追林默最終更新的漫畫。
雖然這些都是林默的存稿,她早就悄悄一飽眼福了,但更新時準時奉上追番是一個粉絲應有的素質。
就這一點上,她非常合格。
雖然她從不留言,也不會給貧窮的漫畫家一點點打賞。
但她確實是默醬的粉絲。
如果林默不畫崩,她將一直是默醬的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