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涵坐在書桌后面,攤開宣紙,提起一支狼毫蘸飽墨水,端詳了一下之后在最頂端寫下了幾個大字:“大漢法典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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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等聽著,既已尊我為主,為我長安城治下之民,自當嚴格遵守我之法律,若有違反者,嚴格按律論罪。”
“第一條:凡殺人者,死。”
“第二條:凡偷盜者,首次笞刑五十。再犯者斷其一手。若依然再犯,則梟首示眾。”
“第三條:凡好吃懶做不務正業者,笞刑五十。若依然不悔改,貶為奴隸,終身不得釋放。”
“第四條:凡勾結外族,泄露我之消息者,全家梟首,全族貶為奴隸。知情不報著,同罪。若有舉報者,獎肉一百斤,谷物和蔬菜若干。”
……
唐涵站在一個臨時搭建的高臺上面,面對著下面烏泱泱一片的黑水部落的族人,當眾宣布著他昨天熬夜弄出來的法條。
法條共計十條,也不分什么刑法典,民法典,條款內容也很簡單粗暴。畢竟,唐涵不是法律專業的人士,不可能搞得多么細致。其次,在這種情況下,也沒必要搞得多么細致。
當年劉邦入咸陽的時候,也只不過是跟關中百姓約法三章就贏取了民心。
唐涵反正是把自己能想到的,適合當下情況的一些情況都給列了出來。刑罰也不過是笞刑,砍頭,斷手斷腳和終身貶為奴隸這幾種。
看起來的確有點嚴刑酷法的味道,不過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畢竟要從一開始養成這些敬畏法律的習慣,就得依靠嚴刑峻法來讓他們印象深刻,這比起什么大道理都好得多。
古代圣人講要教化民眾,可是也知道光是用嘴巴去教化是不行的,嚴刑峻法也是不可少的。教育可以使人們變成文明人,嚴刑峻法則可以使人們不墮落成野獸,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說起來,當眾宣布這種事唐涵這個堂堂領主親自來干有點跌份,但是沒辦法,整個領地之中只有他自己靠著開掛才能和黑水部落的人溝通,就是想讓其他人來干也不成的。
看來以后要搞個學堂什么的,盡快加強教育,讓黑水這些人也要盡快學會漢語,否則下面的人語言不通,事事都要來找自己這個領主,那他就啥都別想干了,光當翻譯就行了。
黑水部落的人一個個面帶敬畏的看著高臺上威風凜凜的唐涵,眼神又有些茫然。
在他們幾百年的部落歷史上,從來沒有聽說過法律這個詞。所有的事情都是由酋長說了算,酋長說誰有罪誰就有罪。
唐涵宣布完了法條之后,看到這些人茫然的神色,又逐條解釋了一遍,這些人才有點似懂非懂的。
不過唐涵清楚,要想讓這些人心中真的有法律的概念,還是要讓他們親眼見到那些犯罪的人被懲治,親眼見識過法律的嚴酷之后才能有概念。
現在宣布,只是告訴他們,不要等到犯罪后要挨刀的時候才后悔莫及。
勿謂言之不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