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葛縣尉的回稟,堂外百姓也聽得異常仔細。
“既然殺死任秀秀的兇器是在汪祺家茅廁房梁上發現的,他的嫌疑最大吧。”
“也不能這么說,萬一兇手殺了人,把兇器藏你家院子里怎么辦?”
“對哦,那怎么辦?”
“按照以前我來縣衙看大人審案的經驗來說,確定兇器來歷,看看兇器是在哪里買的,誰買的,基本上也能確定兇手身份了。”
討論到此處,正好聽到去都民村調查的于全回稟,“本案的單刃短刀屬于汪祺。”
有百姓驚訝道,“哦豁,短刀都屬于汪祺,他怎么證明自己無罪的?”
似是得到了鼓勵,都民村村民不忿道,“都這樣了,汪祺還能無罪?他的刀殺死了任秀秀,還是以那樣屈辱的死法死去,不是汪祺殺的,還能是誰殺的!”
別村的人可不知道汪祺的傳說,自是無法感同身受都民村人的心情,評價尚算中立,“萬一有人到你家偷了刀,出去殺人,再把刀偷偷還回來,這種情況也是有的。”
“這種情況是有,但怎么證明呢?除非有人親眼看到了。”
“誰看到吳睿江去汪祺家偷了刀么?”
“難不成那刀還能開口替自己主人洗刷冤屈不成?”
“肅靜!”管知縣拍了拍驚堂木,“調查結果便是這些,兇器也在此處,陳氏任濤,你們最后一次看到任秀秀是什么時辰?”
陳氏,“酉時,吃過晚飯,我收拾碗筷,她說要趁著天還未黑回屋繡會兒帕子,后來,我看她屋中燈熄了,以為她像往常一樣睡下了,便沒去叫她。”
任濤,“最后看到她是在酉時,吃過晚飯,我夫人收拾碗筷,我像平時一樣去找老李下棋,到戌時一刻,我才回家,洗了腳便睡下了。”
“汪祺,你最后一次看到任秀秀是什么時候?”
“五月三十的酉時,恰好我吃了晚飯出來散散步,任秀秀在我屋外徘徊,還撞到我身上,我把她扶起來,便松了手。”汪祺穩穩的坐在椅子上,那神態倨傲得讓陳鳶想起九品芝麻官上常威的干爺爺。
哪怕握著指紋這個決勝證據,管知縣也按照流程一一問下來,“吳睿江,你最后一次見到任秀秀是什么時候?”
吳睿江依舊是那副沒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的模樣,回答得底氣十足,“五月二十八,陳氏帶著任秀秀來我家找我夫人問繡花的花樣。平時一般都是我在地里干活的時候她們才來,那天恰好我肚子不舒服,才回家早了一些撞上了,我們兩人也沒說話,陳氏和我夫人都能作證。”
“六月一日,戌時之后,可有人能證能證明你們兩所在何處?”
汪祺回答的干脆利落,一點都不拖沓,“沒有。”
外人看來,他不過是有靠山,就有底氣。
豪橫得讓人牙癢癢。
吳睿江回答的就更加詳盡,答案就像早已經在心里說過上百次一般毫無破綻,“酉時我和夫人吃過飯后,攜手在村里閑逛了一會兒,許多村民都見過我們,可以幫我作證,戌時一刻我和夫人回到家,洗漱后就一起睡下了,直到被李菲和劉晏淳叫醒,我一直都和夫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