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兩個法術的持續時間不一樣。
以喬安當前的法師等級來說,施展一次“魔鬼之眼”最多只能維持40分鐘,但是施展“黑暗視覺”,可以持續生效長達四個小時!
如果把施法成本和法術的持續生效時間都計算進來,“黑暗視覺”和“魔鬼之眼”對應的魔力能級其實差不多,都需要占用2環法術位。
喬安抄錄的第五個2環法術,是“煙火術”。
這個法術有兩種可供施法者選擇的效果:制造一大片令人致盲的強光焰火,或者制造一團遮擋視野且嗆人咳嗽的濃煙。
僅從法術的效果來看,“煙火術”近乎“閃光塵”與“云霧術”的結合體,是2環法術優化到極致的一個典范。
如果非要給這個法術挑出個毛病,那就是它的施法方式有點別扭。
施放“煙火術”,需要以一個火源作為素材,普通的火把、篝火或者魔法創造出的火焰都可以。
施法者必須以該火源為目標施放“煙火術”,法術完成后火源便會爆發出強光或者轉化成一團濃煙,并且對周圍的生物造成致盲或遮擋效果。
喬安仔細分析“煙火術”的施法流程過后,發現一個問題。
作為施法材料兼目標的火源,不能離施法者本人太近,否則施法者自己也會被火源爆發出的強光或濃煙波及。
反過來講,如果火源處于敵方身旁,施展這個法術就能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只不過這一條件略顯苛刻——至少在大白天,很少有人會在自己身旁升起一堆篝火,更不會舉著火把亂跑。
如果找不到位置合適的火源,“煙火術”就很難發揮作用,從這個角度來講,這個法術不如“閃光塵”和“云霧術”實用。
不過這也正常,沒有這些麻煩的限制,“煙火術”也不可能僅僅是一個2環法術。
更何況這些限制條件并非絕對無法克服,能否創造出適用“煙火術”的條件,取決于施法者自身的頭腦和想象力。
喬安接下來抄錄的是一個預言學派2環法術,“迷霧視域”。
這個法術的用途很直白,受術者的視力被魔力強化,可以看穿云霧、煙塵、渾濁的水流等等妨礙視野的干擾物。
像“云霧術”和“煙火術”這類法術,其實是一柄雙刃劍,施放出來以后固然能夠有效干擾敵人的視野,但是也會妨礙自身的視野,施法者自身并不能占到什么便宜。
為了擺脫這樣的窘境,“迷霧視域”便被發明出來,以之配合“云霧術”,比我雙方都處在迷霧包圍當中,加持“迷霧視域”的一方可以清楚看見敵人,敵人卻無法看見對方,只能單方面挨打。
這種“遮眼”型法術+“透視”型法術相互配合的戰術并不稀奇,比如“黑暗術”+“黑暗視覺”或者“隱形術”+“識破隱形”,也都是遵循同樣的思路。
隨著施法等級的提升,掌握的法術越來越多,喬安現在的視角已經不再局限于單個法術的運用層面,更多的考慮如何搭配組合多個法術,形成一系列精妙的戰術,進而形成自己獨有的施法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