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珍,你這個騙子,我差點被你害死。”
“李春妮,你這個蠢貨,又上了肖艷紅的當。”
“少來這一套,我所有的隱私為什么肖艷紅會知道,肯定是你告訴她。”
“我說過肖艷紅不簡單,她那么有錢,找私人偵探就能查到。”
李春妮真是要多吃魚,郭玉珍幾句話又讓她信了。
“郭玉珍,你說我接下來該怎么辦?”
涼拌炒雞蛋。
郭玉珍覺得李春妮已沒用,就讓她再幫最后一次。
“你現在在哪?我讓人去接你。”
李春妮報了地址。
過了一會兒,確實有輛車來接李春妮。
從那以后,李春妮沒在學校出現過。
學校也沒懷疑,以為李春妮是回家。
半個月后,李春妮的母親來到學校找女兒,才知道李春妮失蹤。
肖艷紅成了重要嫌疑對象。
她被帶到警察局逼問,甚至扣留。
“說,李春妮在哪?”
這已是第三次對她的審訊。
肖艷紅依舊告訴警察,她根本不知道李春妮在哪兒。
“肖艷紅,你少裝蒜,你那天跟李春妮發生爭執,還在她耳邊說悄悄話,才幾個小時她就失蹤,除了你還會有誰。”
“那天她離開,我還在學校上課,放學我就回家,紫薇花園的保安可以給我作證。警官,你們已經扣留我50小時.”
肖艷紅提醒。
這兩天,警察沒日沒夜審她,幸好有農場。
她趁著上廁所的空隙到農場吃了兩個人參果,充饑止渴,才沒被這些警察牽著鼻子走。
農場的東西不是任吃,是有限制,三天內最多只能吃兩個東西。
“我們現在有理由證明李春妮的失蹤跟你有關。除非有人保釋,否則你都要留在這里。”
警察的意思明顯還是不放。
怎么辦?
一個人參果有能頂一天,現在兩天了,也就是說她接下來的一天就要餓著。
這些人認定她就是害了李春妮,肯定會用上手段。
人在饑餓時會神志不清,被人牽著鼻子走。
肖艷紅一時也沒了主意。
她沒想到在這里會聯系不上旺財和梁翰澤,無法保釋她。
咕嚕。
肚子一陣聲響提醒著肖艷紅,將會發生什么事。
她看到坐在對面的警官臉上似乎帶著笑容。
“我想上廁所。”
肖艷紅想趁著機會到空間超市買點東西吃,到少能頂幾個小時。
當她廁所回來時,卻告訴她可以離開。
“你們找到新證據?”肖艷紅好奇的問。
“有人保釋你。”
誰保釋她?
肖艷紅想到的第一個人是旺財,可他哪里有錢?
來到大廳,她看到一個女人的身影,愣住了。
接著,她走過去,裝出一副不知的樣子。
“洛醫生,你怎么會在這里,丟了東西?”肖艷紅打趣的問。
她已猜到是這個女人保釋她,可心里不愿意承認。
前幾天,這個女人還去找她,說她害了梁文君,現在都不知跑哪里去,還揚言讓她去死。
罵她去死的人卻跑來保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