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扇珍而重之、又享受的把所有首飾都摸了個遍。
“娘,你怎么看起來不是很喜歡的樣子,你要是不喜歡,要不以后留給我做嫁妝吧!”
何湘云用布重新蓋上,這才覺得眼睛好了點。
“想什么呢,看也看完了,趕緊練字去!”
羅扇哼了聲,扭著走了,心想她自己攢錢自己買!
平時花一文錢她都舍不得,但買金子沒什么舍不得的,畢竟金子也是錢!
能工巧匠做的金首飾,更是比金子還值錢。
“你到底喜不喜歡?”謝宴也問。
“喜歡啊,誰能不喜歡金子啊!”就是太晃眼了。
何湘云喜歡金子,但是不喜歡戴金子,收藏還是不錯的。
而且在這里穿金戴銀,樣式簡單的還好一點,這么華麗,生怕不再進一次小偷嗎?
只是……
“我怎么覺得這像是給新娘子戴的頭冠?”
“不是,就是普通頭冠啊,不過是在特別正式的場合用的。”皇室嫁娶,用的首飾比這還要華麗。
成親難道不就是很正式的場合嗎?
“這些東西肯定都要超過二百兩了,真的送我?”
“不送你難不成還送我?”他用得上嗎?
瞧著謝宴一副這只是些平平無奇的首飾的樣子,何湘云不禁感嘆,人比人氣死人。
自己賺的錢就夠多了,可跟人家神秘的世家大族比起來,還是一文不值。
所以,還要努力賺錢呀!
人牙子終于來串串香店里找何湘云了。
“何娘子,之前你讓我留意的書童有眉目了,何娘子什么時候有用,跟我去牙行看看?”
跟謝宴說了聲,讓他幫忙盯著點鋪子,何湘云去了牙行,見到人牙子說的兩個能做書童的孩子。
“左邊這個叫方明,今年十歲,就是咱們縣城的,爹娘得病都死了,家里親戚沒人愿意撫養他,就把他發賣了。
右邊這個我們從水里救上來的,腦袋身上都有傷,不記得自己叫什么也不知道多大,而且還識字,看樣子也有八九歲了。”
兩個孩子,方明皮膚黝黑,手上有繭子,一看就是干過粗活的農家孩子,眼睛不好意思的偷偷瞥她,神情中又帶著點落寞。
另一個皮膚白凈細嫩,樣貌也不錯,額頭確實纏著紗布,手指上也有不少結了痂的小口子,但仍能看得出是雙沒干過粗活的手。
“你們識字嗎?”
方明搖搖頭,身份有疑的點點頭。
何湘云買書童肯定不僅單單是做書童,羅錦堂去學堂的時候,書童是不能跟進去的,這時候可以在店里幫忙。
但是她又不想要個文盲書童,羅錦堂在書里沒有好的學習環境,都能一路青云直上,更別說現在可以安心讀書了。
所以現在是書童,以后就是羅錦堂身邊最信任的人,若是大字不識、規矩散漫,也只能做個小小書童,以后再重新培養親信。
“如果讓你學認字,你愿意學嗎?”何湘云問方明。
“我愿意,只是,我腦子笨,小時候也上過學堂,就是學不會。”方明憨憨的撓頭。
這可怎么選?
何湘云不想要身份存疑的人,這種人在各大小說里,總會成為大麻煩、一個會引爆的雷。
可方明要是按照他說的那樣,根本不適合做書童,字總要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