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總是不經意間路過,然后無情的摧毀一切快樂與幸福。
巴斯達顫巍巍的伸出手指插進馬蹄印中,扣出一塊被血液浸透的泥漬,然后拿到鼻翼間輕輕一聞。
熟悉的味道充斥鼻尖,作為一個獵人,他熟悉各種野獸的血液味道,這是他與生俱來的天賦。這也是他成為這周圍最優秀的獵手的倚仗。
同樣,他能夠追蹤受傷的獵物,同樣能夠追蹤人而他最熟悉的莫過于他兒子的味道。
這血液就是他兒子的!
“哈哈…咳,什么都沒了,什么都沒了!”
巴斯達仰天長笑,任由越來越大的雨水灌入口中。
良久,巴斯達收斂臉上的悲傷與痛苦,轉過頭看著雨霧蒙蒙的天地,那里藏著周圍最大的城市—羅爾德城。
現在,這里一切都沒了,家人,村民,家鄉,現在他要去羅爾德城了,或許是去開起新的生活,或許是去復仇,查明在這里留下馬蹄印的人,或許…………!
轉過身,巴斯達擦去手上的血泥,面色冷漠的朝著村子內走去。
仿佛剛剛臉上的悲傷,痛苦,急切,憤怒都只是一層覆蓋在臉上的面具,而現在這層淡漠才是他本來的面目。
快步穿過雨幕,巴斯達來到先前丟下的野鹿面前。
這頭野鹿體型龐大,肌肉健碩,裂開鹿嘴中不是食草動物的大板牙,而是尖銳的利齒。顯然它不是吃素的,或者說不僅僅是吃素。
而這個大家伙真實身份,也不是什么普通的野鹿,而是不入流的兇暴種—利齒鹿。
是巴斯達盯了許久才獵殺到的,目的就是給他的兒子補充營養,強健體魄,讓他能有機會被城中的貴族姥爺選中,將來成為一名偉大的騎士。
不過現在利齒鹿是獵來了,但是吃鹿的人卻不在了。
巴斯達走近后,一把捏住鹿角,輕輕松松就把這個體重接近一噸的大家伙,拉著進入木屋中。
“啪”
利齒鹿被巴斯達暴力的扔在木屋地板上。
然后巴斯達就從木屋上取下,各種炮制野獸尸體的工具,開始處理利齒鹿的尸體。
從剝皮,到剁肉去內臟,再到裂骨,一套手法行云流水,善心悅目,這是他二十多年磨練的手藝。
鹿尸刨開,濃郁的血腥氣與腥臭味噴灑出來,味道有些難聞,腥臭夾雜惡臭又混合一股血液中的草木清香,讓人十分的上頭,如果是個普通人說不定就直接給熏暈了。
巴斯達卻不為所動,常年的狩獵生涯他見過太多的腐爛尸體,什么樣的都有,留著黃色膿液都算是比較好的,這點味道他很容易就能無視。
到是那股草木清香讓巴斯達有些咽口水,覺得兇暴種不愧是兇暴,肉的味道可能超乎他的想象。
因為在過去的三十多年,他從沒有吃過兇暴種的肉,哪怕是不入流的兇暴種,這次也是為了兒子才冒著生命危險狩獵的可惜他的兒子永遠也吃不到了。
于是在草木清香的刺激下巴斯達更加的賣力了,剁肉刀都舞出殘影。
“梆梆”
“剁剁”
“撕拉”
刀具與骨骼的碰撞聲,骨骼的斷裂聲,肉體的撕裂聲,在木屋中響徹不決,不時就有砍碎的骨頭渣子飛濺出穿窗外。
……
木屋外,雨似乎有些大了,又仿佛變小了,或許是夜色的掩映與霧氣的朦朧讓人難以估摸準確。
木屋中惡臭散去,只留下血肉的血香味夾雜著松木燃燒的清香,形成一股特殊的味道讓人有些垂涎欲滴。
巴斯達坐在火堆前,嘴里啃著表面有些燒焦的利齒鹿心臟,兩片腮幫子鼓鼓囊囊的,顯示出利齒鹿心臟的超強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