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槍?
怎么會有槍?
“看你的樣子,似乎知道這是什么東西啊,真不愧是警察的兒子。”
“還有,你可不要亂動,不然就只能讓他給你收尸了。”
蒙面男人警告著林柒柒,然后用眼神示意一下方拾義。
方拾義也明白了,連忙說道:“柒柒不要動,千萬不要動這東西能輕易殺掉你的。”
一邊說著,一邊緊緊盯著那手槍。
可是,怎么會有熱兵器?
這個世界有著奇怪的科技樹,但基本上都往民用科技點了上去,軍用科技幾乎還停在古代大將親自沖鋒陷陣的程度——這也是,人類數量再多,在天災也似的妖獸面前根本毫無優勢。
而后,就是精英小隊為主,探索這個世界,建立城市,以點成面建立這個世界。
軍用科技?
可是需要理論的堆積和時間來發展。
而且又不打仗了,玩什么軍用科技。
還不如用靈獸呢!
所以,手槍是怎么來的?
“放開她,你不是要找我嗎?那就沖著我來!”方拾義義正言辭。
“不愧是警察的兒子,虎父無犬子。”蒙面人稱贊道:“但是,我指著你,就只能挾持你,因為我還需要用你來威脅姓原的。但是我指著她,就可以兩個一起威脅。”
“所以,你還真以為我傻嗎?”
方拾義一愣,但隨即還是努力讓自己紅了眼,一股忿忿的樣子。
如果將自己換成人質,保她平安,那么憑借著自己的戰斗經驗,近距離奪槍應該是能夠做到的。所以,才想要做這種義憤填膺,甘愿為人赴死的樣子。
這樣熱血而傻大膽的模樣,會讓人很放心地換人。
但是……
被識破了嗎?
不過卻不是識破他的演出來的效果,而是從另一個方面。
這個人,想要用自己的身份威脅警察?
老爸作為追蹤刑警,甚至讓自己給這老媽姓,來避免給他們惹麻煩。加上斥候又是一個小隊的眼睛和耳朵,首先廢掉自然是最好的。
用自己來威脅的話,那干得漂亮。
但是,他是從哪里知道自己的身份?
對,他也是在治療中心這里的。他大概是尾隨老爸而來,所以才看到了自己。
不過居然是尾隨老爸嗎?那么,追擊夜梟的特性“危機預警”應該有反應才對。如果沒有反應的話,那么就代表不可能有危機。
只是手槍都出來了,還沒有危機?
所以只有一種可能,眼前的男人不是尾隨那個。
還有人尾隨著老爸。
那么就不能指望老爸能發現,并且過來了。
只能靠自己了嗎?
方拾義想給自己一巴掌。
對了,老爸都叫自己跑了。是自己這樣逞能,所以才跑回來,抱著保護家人的想法,想提前揪出犯人。明明想要別人依靠自己,但是危急關頭,卻想著依賴別人嗎?
實在是,太自大了。
他忽然想起游戲之中,有著武學大宗師曾經說過:真正的大師,永遠懷著一顆學徒的心。
不能因為自己只要不被秒殺就是不死之身,從而就有所松懈啊!
別以為自己昨天拯救了無數人,就有資格干涉任何事情。
作為御獸師的他,說到底不過是凡人。
可笑!
但如果身上的角色模版可以用的話……
手接子彈,不就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嗎?
他真想給自己一巴掌。
可不要將你的敵人都當成是弱智啊!
“我知道了,”他紅著眼睛,氣鼓鼓的,“接下來要我做什么?”
“你過來。”
他勾了勾手指。
方拾義攥緊了拳頭,旋即又松了下來。
他只能是走了過去。
還沒有走到動手范圍,只見蒙面人一腳就踹在他的胸口之上。方拾義下意識用雙手扣鎖了這一只腳,并且用上一推……
不動?
怎么可能是這么穩的下盤?
一般沒有經過站樁和拉筋的人,是很難腿被拉得這么高的時候,下盤還穩住不動的。
這樣穩固的話,起碼需要加一個掃堂腿才能打倒。
但是不能加,速度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