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我們公司有沒有榮幸能跟你合作?”
鄭東漢直接說出了他的目的。
接著或許知道何勁不一定會同意,他說出了他的籌碼。
“我知道阿勁的專輯基本都是用自己制作,所以我們不參與你的制作,只參與發行。”
聽到這話,何勁不禁認真的看向他。
發行公司沒有版權,只有發行權以及分成。
寶麗金居然能給出這種條件!
也是這個條件,讓何勁忍不住認真思考了起來。
一般而言,歌手的歌曲版權都屬于唱片制作公司。
像何勁這種自己創作的歌手,相對這些普通歌手,在版權上自然要好上不少,他們可以跟唱片公司共同擁有這張唱片歌曲的版權。
也就是說,何勁所有的歌曲,華星有權利找一個歌手進行翻唱改編,而何勁自己也有權經行翻唱改編并進行發行。
只是,兩者還是有區別的。
唱片公司的版權占比更多,所以他們能授權任何人進行翻唱。
而何勁自己則不能,他不能授權他人創作,只能自己改編或者自己演唱發行。
而現在,寶麗金居然放棄版權,只要發行權。
這個條件,對于歌手簡直不要太友好。
可以說,這種合作已經不是歌手與唱片公司合作了,而是一個唱片發行公司與唱片制作公司的合作。
“阿勁,我敢說,你找遍全亞洲,包括你現在的東家華星,絕對找不到與我這個條件相匹配的了!”
鄭東漢說道。
“這個條件的確很好,但就是太好了,讓我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能跟我說說你們為什么拿這么好的條件跟我合作嗎?”
何勁往沙發后面一靠,看著鄭東漢問道。
這年頭,唱片公司正在慢慢變得奸滑,再也不像以前那么淳樸了。
為了利益,他們開坑蒙拐騙。
何勁就聽說,有公司已經開始給一個普通新人開出五六年的合約了。
這擺明了是要把人套牢的做法開始說明唱片公司已經正在逐步拋棄道德這一說。
“你知道嗎!我是你的忠實粉絲,你的每一張唱片我都有買,并且認真的聽過!”
鄭東漢說道。
他這話讓何勁眉頭一皺。
因為是粉絲,就給自己開這么好的條件,鄭東漢可不是這種人。
“我研究過你的歌,你現在發行的三張專輯,幾乎每一首歌都是能作為別人主打歌曲的歌曲。
而這些歌,無一例外,全是你創作,他們風格不同,唱法不一,但你全駕馭住了。
論創作能力,你不比香江那些有名的創作人弱,論唱功,你是與張學友一樣,我認為最有發展前途的。
另外,你顏值不低,還年輕。
不僅如此,我有發現,你正在學習日語、韓語以及英文,而且你的口語能力非常強。
這點從你的那兩首日語韓語歌中就能看出來。
我認為,你的前途遠大。
因此,我希望拿下你未來七年除了國語以及粵語外的所有語種專輯發行權!”
s:要是我發現這么一個人,而我又是唱片公司老總,我也會不惜代價拿下,所以,大家別噴我,說什么唱片公司老板做慈善了。
當然,如果真覺得是做慈善,在這里留言,我會改動。
另外,寫在這里費大家錢這事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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