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對他施暴了多長時間?”
“20分鐘左右吧,如果不是周琳阻止我們,估計我們會繼續,現在想起來,好在她及時叫停了我們,不然,真的造成人命我就麻煩了。”
“現在已經造成人命了。”
“誰殺的我不清楚,反正不是我們,我都講了很多遍,我們走的時候,他還活著。”
“你為什么那么篤定他還活著?”
“警官,你不覺得你這個問題很弱智嗎?怎么判定?一歲小孩都不想回答你。”
“別廢話,快說!”
“他有呼吸,能動,這還不能說明他活著嗎?”
“你說謊,你之前分明說了你們離開的時候,他已經暈睡了,現在又說他能動,前后矛盾,叫我們怎么相信你說的。”曹昱從字間抓住了這個疑點。
那個叫蕉皮的男孩眼珠快速轉動了幾下說:“沒錯啊,我說能動是看到他胸前還有起伏啊,這不就是能動嗎?”
“晚上10點多,那里又沒有路燈,這么暗,你也能看到胸前的起伏?”
“當……當然,他離我那么近。”
“那死者臉上的字是怎么回事?”
“那是周琳干的,還別說,沒想到她還有這一出。”男孩說完嘴角露出陰冷的笑。
“她為什么這樣做?”
“羞辱他唄,還能有什么原因。”
“你們除了毆打和羞辱死者,還有沒有其他事情沒有交代?”
“沒有,周琳弄完之后我們就走了。”
“你們一同走的?之后去了什么地方?做了什么?”
“周琳自行回去了,我和其他人接著去了方歌弋舞,凌晨3、4點才散的。”
“方歌弋舞?什么東西?”
“警官,方歌弋舞你也不知道啊?”
“一家酒吧。”此時剛好回來審訊室的龍爺小聲地在曹昱耳邊解釋說。
“你們去酒吧和宵夜分別是幾點?”
“誰有事沒事看幾點啊,不記得了!”
“你小子想找抽是吧?來來來,看你能挺住幾拳。”曹昱舉起拳頭恐嚇著他。
“哎哎,慢著慢著,我只是跟你開個玩笑,具體時間真的不記得了,我們從巷子離開的時候大概10點半的樣子,然后從巷子到酒吧開車15分鐘左右。”
“也就是說你們到達酒吧大概是10點45分,為什么周琳不跟著你們去呢?”
“她那天說不舒服,先回去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