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太好了,你現在方便到市刑偵大樓來嗎?哦,不,請提供你現在的位置,你等著我們,我們馬上過去。”
曹昱和芊芊來到了舉報電話那頭提供的地址。
這是一棟四層樓的民房,舉報人租住的是第三層,他在附近的飲料廠上班,家里明顯在芊芊她們到達前有收拾過,顯得干凈整潔。
“具體什么情況?你什么時候,在哪里見過他?”
“是這樣的,在上個月月底,具體哪一天我不太記得了,我回到家,發現了屋子比較亂,然后檢查后發現不見了一些物品,比如Ipad、筆記本什么的,連我床頭柜上的儲錢罐都不見了,我以為是一般入屋盜竊,當時也報警備案了。但過了大概兩周左右,一天我下班回家,打開門看見門的地上出現了一個U盤和一張紙條,應該是從門縫塞進來的,紙條上寫著的內容大概是,如果不想將我的丑事傳遍整個網絡的話,就于當晚10點聯系紙條上面的電話,并準備好2000元現金。你們看!”
舉報人將紙條遞給曹昱,芊芊探過頭去看,紙條上整齊地寫著:
“我已經將U盤備份,如果不想我將內容放到網上的話,在今晚10點撥打這個電話,并準備好2000元現金,不要報警,否則就等著成為網紅吧!”話語后面附帶了一個電話號碼。
“你真的不記得這是幾號的事嗎?”
“應該是26號到31號之間,具體真的不記得了。”
“U盤里邊是什么內容?”芊芊有禮貌地說。
“U盤?這個……”舉報人聲音細小顯得有點害羞和膽怯。
“兩位請稍等!”舉報人進去房間后沒多久就出來了,手里拿著一部嶄新的筆記本電腦。
舉報人將U盤安插進電腦后,不久便傳來了令人聽后臉紅心跳的聲音,與曹昱并排坐的芊芊頓時動了動自己的身子,不自在地眼神往其他地方瞄去。
舉報人也不好意思地將電腦合上了,接著說:“當晚我準備好現金后聯系了那個電話,對方說晚上10點半讓我在樓下一樓那個角落等他,然后我就去了,雖然他帶著鴨舌帽和黑色口罩,但看到新聞后我一眼就認出了新聞上的嫌疑人和勒索我的是同一個人。”
“你這么確定?”
“不信你們可以根據這個號碼去查一下,我非常確定我那天見的就是新聞上的嫌疑人。”
“除了這些,還有其他證據嗎?”曹昱問。
“就這些不夠嗎?如果不夠的話,我可以去做人證的。”男人積極地說,曹昱能理解他的心情,他肯定想盜竊和敲詐他的人馬上得到法律的制裁。
“哦,這個暫時不需要,等有需要,我們會馬上通知你的。”曹昱說。
“這么可惡的一個人,警官,你們千萬不能放多他呀!”
“一個人?你是說勒索你的只有一個人?”
“是的,就他一個人,怎么了嗎?”
“這個女孩,你有見過嗎?”曹昱從手機中找出周琳的照片給他看。
“呃……沒有,我沒見過,她也是殺人兇手嗎?”
“你真的沒有見過這個女孩?或者你給錢他當天,你有留意到附近有沒有他的同伙之類的?”
“真的沒有,那天晚上就那個男孩一個人過來的,我把錢交給他后,他把他手上備份的U盤給了我后,就直接跑走了,沒有見到有什么同伙之類的,之后我有想過報警,但又怕他手上還有備份,就不敢了,反正也就2000元。”
“之后他就沒有再勒索過你?”
“很慶幸,沒有了,我那2000元也算是給對了。剛開始幾天,我還是很怕,怕他還是會將視頻放上網,又怕他繼續來向我索要錢,我一天查看各大網絡很多遍,提心吊膽的,但好在,我擔心的事并沒有發生。”
“他當時是往哪個方向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