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奕銘,他們敢這個節骨眼在這里動手,你不知道意味著什么?”
王虎想了想,還是把話說的明白了一點,“他們這種人,唯利是圖,還會成為別人的保護傘,一旦他們倒臺了,那被保護的人會不會遷怒與你?”
李奕銘的手頓了一下,干笑一聲,“不會把?”
“沒什么不可能的。”
王虎搖搖頭,“這才是我最擔心的地方。”
“這不是電視劇里才有的情節嗎?顯示不能這么黑暗吧。”
李奕銘還是不太相信。
“呵呵,行了,我先回去了,局里還有不少事呢,既然這一次沒辦法成為同事,就等等再說吧。”
王虎起身,扭頭又說了一句,“到時候我找你,你可不許躲啊。”
“哎哎哎,王隊,我可是還在這呢。”
三個人說說笑笑的把王虎送走,李奕銘也沒把這件事當成事。
他還年輕,今年不行等明年唄。
畢竟還有資本在身,不愁以后刑警隊用不到他。
.....
幾天后,終于,王謙堅持不住,全招了。
情況和他們猜想的差不多。
王謙交代。
這事,還得從一瓶葡萄酒開始說起。
當時那個沈城非常出名的酒莊因為周年慶對外宣布,有一款限量款的紅酒套裝出售。
王謙也是個非常喜歡紅酒的人,或者說,收集癖。
只要他能有機會買到的紅酒,都會花大價錢去買回家收藏。
而當時,他手里恰巧沒錢,一時糊涂,就去學校綁架了孩子。
只不過綁架回藏身地點的時候被一位老太太看見了。
為了不讓自己暴露,他心想,反正綁架一個人也是罪,再多殺一個人也一樣,于是他殺了老太太。
但是因為擔心在現場留下指紋,他為了掩蓋自己的指紋,故意縱火,點了一家四口的房子,之后又火場救人。
一是為了掩飾指紋,二是想用救火英雄這件事躲避檢查。
不過當晚這一幕,卻被他在醫院值班的崔玉華看見了。
崔玉華想去讓他自首,他不肯。
崔玉華就揚言,你不去自首我就去舉報你。
王謙當時也是被豬油蒙了心,剛殺過人的他一不做二不休,殺了崔玉華,也扔在了醫院下水道里。
之后在救人時,放了一場大火,直接連帶著醫院全部燒毀。
然后又切掉了崔玉華手指,利用她的指紋去寫勒索信。
按照他的設想一樣,指紋被警方發現,嫌疑人一直定義為他的崔玉華。
而此時消失的崔玉華正好被警方當成了畏罪潛逃!
只不過警方被沒有確切證據證明是崔玉華所為。
而這是正巧沈城正在評選“十大文明城市”。
于是這個案件就徹底的壓了下去。
撥開烏云見日出,因為李奕銘的出現。
這樁十年前的案子徹底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李奕銘這三個字,再度成為熱點。
而不少群眾都在等待他調入刑警隊的那一天,只不過小半個月過去了,一直關注李奕銘的群眾們紛紛察覺不對味了。
為什么還沒調動過去?
是不是真出現了什么問題?
而此時沈城內部的風起云涌,也正式拉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