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殺了二三十年,滾滾人頭如山,并沒有取得多大的成效。
雖然自己重新厘定了官員待遇,但也動了官員的田產,他們的所得未必能及所失,為了更多的享受,一定會有些官員鋌而走險,以身試法。
解決官員貪腐問題,不能只靠薪酬、監察,還得需要抓思想,不過這倒是一個漫長之路,加上一些老油條都在油鍋里滾了好幾圈了,怕是沒辦法改變了。
只能將希望寄托于新晉官員,強化這部分官員的思想,以漸進的方式,代替天下官員。
“皇上”
暴昭見朱允炆不發話,不由低聲喊了一聲。
朱允炆從思緒中走出來,看了看暴昭與鄭賜,將手中的奏折攤開起來,道“貪官污吏不可饒恕,不重懲無以安民心,警懾其他。將為首五人梟首示眾,其余官吏廢為百姓,充作民工,疏浚會通河,會通河南北貫通時,將其發配邊關,服役三年。”
“這”
暴昭吃驚地看著朱允炆,又側頭看向鄭賜。
鄭賜也有些驚訝,皇上前半句還信誓旦旦嚴懲不貸,怎么到了最后,只殺掉首惡,不殺其他人了
充作民工四年,外加發配三年,服刑七年,確實也不算輕,但相比起殺頭來,屬實輕了許多。
朱允炆看著驚愕的兩位大臣,嚴肅地說道“若殺人可以解決問題,朕不吝多殺幾人。讓他們活著懺悔,讓官員與百姓看清楚他們的下場。千日警醒,總好過一日人頭警醒有用。”
暴昭恭謹地行禮道“皇上仁慈,天下之福。”
這件事若是朱元璋辦,鐵定一個人都活不了。不過那種近似“暴政”的手段,朱允炆真的不忍再用。
畢竟,這都是大明的子民。
能少死一個人,少破一個家,就多一分國運吧。
朱允炆拿起了毛筆,在幾個人的名字上打了個勾,這就意味著這個人要被殺掉。
后世很多小說或電視劇動不動就是官府把人推出去問斬,這是不符合明代司法現實的,也是完全杜撰的。
事實上,明代司法權限有著明確的劃分,規格是很明確也是很嚴格的。
對于知縣而言,他絕沒有殺人的權利,他所能使用的,最多就是笞刑或杖刑,就是所謂的用鞭子打,或用板子伺候。
而再嚴重一點的徒刑、流放,知縣是沒有資格的,必須交給府一級的官員來處理。
如果是死刑,還需要向上走,要求送京師三法司定奪。
而三法司的“生死簿”,又必須通過皇上“打勾”才能判決死刑,如果皇上太懶了,比如煉丹去了,或做木工去了,沒時間打勾,那實在是罪人福利,那些該死的兄弟,估計幾年十幾年都死不了。
當然,對于“生死簿”,皇上往往也不會全打勾,選到誰是誰,這個時候也只能看命了。命硬的仁兄躲過一劫,明年再排隊。命不好的,也就只能去閻王爺那里報道了。
這也是宋禮需要上報朝廷,請旨殺人的原因,地方官是沒有資格處決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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