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上一章在小屋子里,也不知道什么時候能出來,這一章算補償等更的書友們的。從明天開始更新的時間,正式固定在每天中午十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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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這么辛苦,禮拜六都不休息?”周六,約的裝寬帶的上門了。
“現在都劃片區承包了,最近裝電話寬帶的多,不加班忙不過來啊”上門的師傅挎著個工具包,拿著一卷光纖線。
現在上網基本是電話撥號,加一個叫ADSL的貓,有多快的速度李明翰也說不好。
不過光纖拉的寬帶也有,初裝費就要一萬多,據說有一兆。除了李小玥、吳秀珍和李永年同志都明確的反對,李明翰也就沒再堅持。
電腦買的是方正的品牌機,十五吋的液晶屏近一萬五,前世家里買的也是這款,不過應該是一年后。
“媽,這寬帶也裝了,上回跟你說給你買部手機的。你看今天都空,要不一會兒上街,給你跟爸一人買一部吧。”
“我不要、給你媽買一部就行了,家里有坐機辦公室也有電話,我用不到那個。”老李提出了反對。
“買就買吧,七十萬的車你都開了還在乎這點,買個電話以后我找你更方便一點。”領導又發話了,反對無效。
給父母一人買了一部掌中寶,每部手機預存了兩千,又多花了一千塊,給選了兩個靠在一起的號碼。
父親的尾號是111母親是118,前面的數字都一樣。李永年又怪兒子多花錢,以兩部手機一樣容易搞混為理由,自己換了兒子的舊T28。
李明翰給出多花錢的理由是,兩個號碼就最后一位數字不一樣,自己和女兒都好記。特別是女兒,萬一哪天走丟了,再想不起爺爺奶奶的號碼怎么行?果然,這理由沒法反對。
“媽、嵐子姐姐的電話你有吧?下午沒什么事,我想去看看。”
潘云嵐是李明翰三姨家的老大,母親吳秀珠家里姊妹四個,母親排行第二,上面還有一個姐姐,最小的是舅舅。
嵐子姐比李明翰大四歲,前世算李明翰表兄弟姊妹中,最有出息的那個,家里也是姊妹四個,老巴子是兒子。
一零年李明翰出事,后來銀行到家里催款,母親賣了三套房都不夠。姐姐和弟弟妹妹們,給湊了八十萬,終于度過了難關。
還錢的時候,最后那四十萬,姐姐死活都不肯要。
跟二姨說:我人生的第一條連衣裙,第一件羽絨服都是二姨給買的,二妹云春的也是。
最讓我不能忘記的就是,第一年去幼師報道,宿舍的床上,連蚊帳都沒有。第一晚就被叮的,在床上抱著腿哭了一夜。
第二天實在沒辦法,打電話給姨媽。
那天下午那么大的雨,像盆澆的一樣。二姨媽抱著個塑料口袋,等在宿舍門口。自己身上淋的濕透透的,口袋里的蚊帳、褥單一點都沒潮。
那個時候,我就把二姨你當親媽媽一樣,現在您就讓我有個機會孝敬孝敬您。
后世,每每說到這件事,母親都要流淚很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