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克掏出自己的警官證:“我也是警察,好奇而已。而且,這事……應該會上電視的吧?”
那個警員一聽,覺得也是,開口道:“那是一群銀行劫匪,剛剛搶劫了曼哈頓西29街的一家銀行,卷走了里面三百多萬的現金。”
路克啊了一聲:“他們有幾個人?”
那個警員想了想,覺得這肯定保密不了,那些電視臺早就在播了:“四個人吧。”
路克點頭:“哦,謝謝你。”
走出警局,艾爾莎才奇怪地看著他:“你怎么這么關心這伙劫匪?”
路克表情微妙:“我有點大膽的想法,但是暫時不好說。”
回公寓,看了下電視里的報道,看著節目里那四個劫匪搶劫銀行的畫面,路克心中琢磨著,到底有沒有那個可能。
紐約警局不準他們插手抓捕謝爾蓋的行動,只能旁觀。
但……這個搶劫案應該不算謝爾蓋的鍋吧?
第二天,路克去了昨天發生劫案的曼哈頓區。
結果,還在公交上,就再次看見一輛熟悉的火紅色寶馬嗖地一聲竄了過去。
然后一連串警車哇啦哇啦地又跟著竄了過去。
路克樂了:喲,這劫匪和警員們杠上了啊?這大早上的又開始玩追車?
他拍下了開門提醒鍵,司機在下一個站點打開了車門,路克飛快下車。
左右瞅了瞅,發現這里一片擁擠,出租車就別想了,這時的紐約想打車真的有點困難。
突然,一個十七八歲的男孩騎車從他邊上慢悠悠地過去。
路克一把抓住了他,男孩幾乎被他從車上拎了下來,滿臉驚恐地看著他。
路克:“你這車買成多少錢?”
男孩:“我這是捷安特orc3300,去年花三百七十九美刀買的。”他完全是背資料,主要是路克現在的氣場有點強。
路克飛快地從兜里掏出了四百美刀:“那算我買了。”
把錢塞到這男孩的手中,他騎上車就走。
這男孩愣了片刻,才張口叫道:“等等,我的包……呃,謝謝。”
路克卻是聽見他的叫喊聲,發現車架上還有個小包掛著。
他抓下來,隨手向后一拋,剛好就落到了這男孩的面前。
男孩都不用動腦,下意識伸手一接,再看看手中的四百美刀,有點蒙:“啊,我這算是賺了?”
騎了一年多的車,賣出比原價還高二十美刀的價錢,他當然賺了。
路克卻已經開始加速。
自行車當然不能跟汽車比,但他又不是要和對方競速,他只要吊住那輛火紅色的寶馬760Li尾巴就好。
以昨天的搶劫案來看,對方最多十多分鐘就會擺脫警方的追捕。
這種早間高峰期,在路上拖得時間越久,就越容易被堵住,劫匪們可沒那么傻。
以對方的車速來算,平均最多在一百公里時速上下,十多分鐘最多能讓她們開出二三十公里。
他騎的捷安特orc3300是一款入門級的公路自行車,二三十公里的路程,以他28的力量屬性,二十多分鐘也夠了。
一邊用著靈敏嗅覺追著那輛火紅色寶馬的氣味,路克一邊騎著車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