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克無語。
他也沒想摻和這事,可特么誰讓艾爾莎是在和他說事時,無意提到達斯丁和某美女律師吃燭光晚餐呢。
說起來他也有一定的責任,只能幫忙收尾。
這事問題不大,但讓達斯丁誤會艾爾莎到處傳播他的私生活,就很不好了。
說完這事,路克才把話題轉到正事上:“頭兒,你決定過去了?”
艾爾莎沒什么猶豫,直接點頭:“我孤家寡人,在這里也沒什么親戚朋友,到紐約也不錯。”
路克搖頭:“可是,紐約要比我們這里危險得多。”
艾爾莎面色鄭重起來:“我知道,但在哪兒做警察都有危險的。”
路克:“別忘了靶眼,這種人在紐約可不少。”
艾爾莎沉吟片刻,還是搖頭:“在洛杉磯一樣會遇見他們。能不能活下來,最后不還是看上帝的意思?”
知道了她的態度,路克也就不再多說。
人倒霉了,天上都能掉個花盆砸破頭。
警察這種高危職業,除了祈禱上帝保佑,自己努力規避風險,其它真沒什么好說的。
艾爾莎看著他的神情,還是開口道:“你不用顧慮我。你在這里其實挺好的,沒必要跟著過去。”
路克莞爾一笑:“謝謝。”
這是怕他礙于她的面子,硬著頭皮答應去紐約。
達斯丁和路克的關系,當然沒艾爾莎和路克鐵。
兩人再怎么說也是老搭檔變成了上下級關系,類似達斯丁和羅杰。
在艾爾莎的想法中,單純達斯丁的面子,肯定不足以讓路克去紐約。
事實也是如此。
路克肯定要考慮清楚得失后,再給出答復,達斯丁和艾爾莎的面子,只能是附加籌碼。
不是他不記情,而是紐約那真是“民風淳樸”,“人才輩出”的“好地方”。
沒有計劃,貿貿然沖進去,撞得頭破血流算輕的。
這天下午,艾爾莎小組的人都偷懶了。
賽琳娜甚至把伊麗莎白和比利都叫了過來,西蒙斯也得到了邀請。
不過,比利和西蒙斯都沒待太久,吃了點東西,再被路克塞了一大包成品燒烤,兩人還是回局里繼續工作。
西蒙斯是個白人青年,也是艾爾莎的新搭檔,資歷太淺,正處于瘋狂刷案子增加經驗的階段。
比利和伊麗莎白是搭檔,資歷經驗已經刷得差不多,但對上艾爾莎他還是比較慫。
像比利-王那老家伙,就很少單獨和艾爾莎溝通,都是在大廳里閑扯幾句就閃人。
弱氣的男性,對上強氣的女性,總是那么杯具。
老王這種妻管嚴就更是如此。
事實上,重案組里除了那些和艾爾莎地位資歷平齊的警長,其它大多數人對上艾爾莎都會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