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園伯心里不踏實,但是當他發現,世子確實不耐煩了之后,很快就開始調整反感,并且做出相應的安排。
當天晚上不太寂靜,凌晨時分,院門里傳出“噗噗”兩聲輕響,然后就再度無聲。
來刺探的是兩個小毛賊,估計是不清楚攝像頭還有夜視功能,結果被毫不留情地擊斃。
監控室里的鄧老二不屑地撇一撇嘴,“這尼瑪……是傻的吧,連這都不打聽清楚?”
倒是郎震的臉色不太好,“我去拎尸體回來,此事估計……還有文章。”
果不其然,第二天十點鐘左右,有郡兵前來交涉,說是昨晚兩名同袍走失,不知道你們見過這兩人沒有?
郎震表示,我們確實擊殺了兩人,不過他們身上,穿的可不是軍服,而且他們是半夜三更時分,私下進入了我們的地盤。
按道理來說,馮君可以一口否認,先將這兩具尸體藏到現代社會,等風聲小一點再搬運回來無論如何,那邊銷毀尸體更難一些。
不過馮君是真的不想暴露自己的相關能力,他甚至認為,這兩人的送命,都有可能是對方下的套子,若是他反應過度,很可能正合對方的心思。
至于說對方會存在何等心思?可能性實在太多了,就不一一列舉了,省得別人說灌水。
反正他是認了我殺的人我認。
只要能一口咬定,對方進入了自己的領地,那么殺人也就殺了,他不怕打嘴皮子官司。
東華國沒有私人財產神圣不可侵犯一說,不過這種說法,大抵也只是一種立場,只要沒有那種“毒死小偷,主人要入刑”的腦殘理念,馮君還是有抗爭余地的。
不過北園伯并沒有給他太多騰挪空間,半個小時之后,兩名高階武師相伴來到小院門口。
隔著院子,這兩人自我介紹一下,一個是北園伯的供奉,一個是勇毅公的客卿。
北園伯供奉是一個高壯中年人,他大聲發話,“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王某也曾是軍中一員,看到同袍慘死,特來討個公道,賊子可敢一戰?”
院子傳來懶洋洋的聲音,“你可知道,有賊人夜入我家?”
“左右不過是誤入!”此人大聲回答,“夜色黑暗,迷路乃是常事,倒是閣下心狠手辣,不給人半點活路。”
這就是睜著眼睛說瞎話了,夜里容易迷路,這個不假,但是馮君的院子燈火輝煌,徹夜不關燈,這種情況下,誰迷得了路?
就算不知道該往哪兒走,也不該往燈火最集中的敵對方走吧?
馮君知道戲肉來了,他手中先天都死了兩個,這高階武師如此有恃無恐,當是有說法。
所以他也不跟這廝叫真,而是問一句,“你這是一心求死,是吧?”
“公平一戰,死生尋常事,”高壯漢子淡淡地發話,“不過閣下武力高超,我又邀了一位好友助拳,想來你也是不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