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鼓勵著模仿偶像蹦蹦跳跳助興,在這個時代,對小女孩來說,是跟“女孩要玩洋娃娃”差不多的事。
“是這樣,”溝通的鋪墊結束了,由華納先鋒的執行制作人向她宣布下張單曲的制作計劃,“關于下張單曲的計劃,想讓你唱南沙織桑的《17歲》。”
雖說也讓她出席碰頭會,但是通知的意義要大于跟她商量的意義。
森高千里聽了這話,下意識快速看了一眼巖橋慎一。
新單曲繼續委托給GENZO的事她早就知道,既然如此,決定翻唱南沙織的《17歲》,也就是他的主意了。
執行制作人宣布了這件事以后,接著又由巖橋慎一把話接過來,向她解釋。
信任感這東西,一旦有了,就會讓人放下防備,森高千里也不例外。她認真傾聽著。
……
決定翻唱企劃,僅僅是第一步而已。
接下來,在正式制定制作企劃之前,首先要和南沙織的唱片公司進行溝通協商。
正式出道的歌手要翻唱舊曲當新單曲主打,是一定要考慮周到,鄭重其事取得唱片公司同意的。
借著版權制度直接向音協交錢翻唱,那種做法,是地下音樂人和上不了臺面的翻唱專輯才會做的事。
溝通和協商的流程通常來說都很順利,罕有公司會在這種事上卡人。南沙織的唱片版權都在CBS索尼,隱退以后的版權經營也由CBS索尼全權負責,這一點,巖橋慎一事先也已經確認過了。
除了征求唱片公司的同意,因為涉及到改編,還是要跟這首歌的詞曲作家以及原唱通一通氣,打個招呼。
曰本的詞曲作家對于自己的創作歸屬看得非常重,就算是第一個唱的原唱歌手,也不止一次的發生過因為歌手在自己的演唱會或者什么電視節目里改了歌詞當中的某個句子,結果被作詞家找上門來,甚至要求歌手不準再唱這首歌的事。
到最后,化解的唯一辦法,就是歌手本人乖乖登門去土下座請求原諒,否則的話,輕則這首歌被永久封印,重則吃一記官司。
這種嚴苛的業界潛規則,比起說是尊重創作者的成果,倒不如說已經發展到了借由這種規則來展示幕后黑衣權威的地步。
從這種地方,也能感受得到,沒有創作能力依靠黑衣們的歌手,實則是一直處在被號令的位置上的。
偶像時代,被包裝的偶像們,需要依靠別人的曲子來生存,因為這樣,就不敢得罪創作者,就算收到了不太合適的歌,也會捏著鼻子收下。
少數對事業有主見的偶像,則擁有拒絕的勇氣——當然,也要有拒絕的底氣。
比如說,中森無雙菜就是敢拒絕名家供曲的偶像之一。
拒絕的有理有據,并且還能在拒絕了以后選到更合適的曲子,只有這樣,才擁有拒絕的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