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時天色尚早。
林耀將行禮搬進家里,就帶著妹妹上街去買點葷菜,實際上他也沒幾件行禮,衣服都被迫換了一套嶄新的,讓林涵在屋子里透過模糊的玻璃看他時認不出人來。
往年家里都會做一桌豐盛的年夜飯,雖然不是特別好,食材也只有豬的幾個部位和一條鯉魚而已。但卻異常的好吃,林耀和林涵兄妹倆總是吃的滿嘴都是油。
“今天哥給你做一條糖醋魚怎么樣?”林耀看了一眼街邊擺著的扁擔,扁擔兩端各撐著一個鐵框,鐵框下墊了兩層麻袋里面倒滿了水,有麻袋在養著魚的水就不會漏出來。
里面的鯉魚看著很鮮,時不時彈動幾下。
糖醋魚林耀會做,算是家常菜的一種,以前過年老爸都會做這道菜。林海喜歡自封為家庭大廚,一臨近除夕夜就把林耀當打下手的使喚。
一來二去林耀對林海的廚藝學了個七七八八。
做糖醋魚不難。
難的是,林涵搖頭表示自己不想吃。
林耀接著往前走,沒說話。
有些道理隨著年齡增長自然就會懂,有時候人喜歡一道菜,其實不是因為那道菜有多好吃,也不是因為他有多喜歡那個食材,就是愛著某一個人,如果哪一天那個人不在了,那道菜就再也不會是喜歡了。
就像他以前聽過的一個故事,老亨利和老瑪麗結婚五十周年紀念日上,老瑪麗第一次生氣,說她受不了了,每天早上的早餐老亨利都會把面包屁股切下來給她,但是她喜歡吃的是面包頭,到今天為止,瑪麗吃了五十年的面包尾巴!
可老亨利有點驚訝的說,可我喜歡吃的是面包尾巴呀。兩個人互相吃了對方喜歡的面包部分五十年,他們喜歡吃那個面包部分嗎?不知道,老瑪麗在金婚紀念日上說這種話大概率是想耍一下小女孩的脾氣,就算他們不喜歡,至少也習慣了,因為那份早餐是和深愛的人一起吃的。
就像,羅切斯特愛簡愛,他可以奮不顧身,可以目空一切,他可以付出任何高昂的代價,哪怕是溢價的付出對于他來說都是值得的,也像簡愛對羅切斯特,愛一人無關于他的軀體是否完整。
如果羅切斯特沒了簡愛,簡愛沒了羅切斯特,那還有個狗屁的愛情。
沒有了爸媽,還吃個毛線的糖醋魚。
“那做點別的吧。”林耀說,抬眼看向遠處。
一只剛從山里逮下來的野兔,被獵戶抓在籠子里,灰黑色的毛怎么看都很扎手,即使沒有觸摸到,但光從視覺感官上就能體會,這兔子毛比起書里形容的那種柔順的大白兔來,差了不止一丁半點。
吃兔子?
主意是不錯,資金上也沒問題,即使野山兔貴了一點,林耀兜里的錢也夠買個成百上千只,可林耀不會燒兔子肉。
“隨便買點吧。哥,我也沒什么想吃的。”
林涵說,這街逛著也無趣。
或者說,從林耀帶著林涵出家門就已經開始無趣了。
想隆重地去準備點東西過年,有種想用熱鬧遮掩冷清的嫌疑,不至于算矯揉做作,但也算不上自然。
“想爸媽了?”林耀問。
林涵點頭,沒有一點遲疑。
林耀也想。
“那我們先買個刀頭,去看看爸媽再回家給你做好吃的。”林耀說。
可說完林耀就后悔了,林耀覺得去一趟墳塋,回來之后林涵要是還能吃得下多少東西,就是真見鬼了。
可話說出去了,林涵應了,他再反悔就是他的不對。
刀頭不便宜,買了兩塊刀頭花了十幾二十塊。
兩把土香,兩對紅燭,燒在雪地上有種怪異的凄涼。
“哥,你相信真的有另一個世界嗎?”
林涵點完香后發問,她目光聚焦在墳塋上,當時家里沒錢,連墓碑都沒錢立一塊,光禿禿的墳塋和大多數土墳一樣,披著白雪,像是無主之墳,
“或者說,哥,你相信這個世界上有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