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詩詩并沒有回復,她開始思考和周巖之間的分歧,真的只是是否借給別人錢這個問題嗎?
不是的,是兩個人的三觀的差異。
每次周巖都是說幾句好話,做一頓好吃的,哄她一笑,事就算過去了。
燕爾新婚的時候,陸詩詩并沒有覺得有什么不妥,把這些當作是小夫妻之間的情趣和調劑。
可是這件事情,第一次讓陸詩詩覺得需要上升到價值觀不同的問題上。
她并不是反對借錢給同事,是覺得借錢這件事應該有正當的理由,而且是在自己有能力的前提下。
顯然周巖并不是,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周巖算是在打腫臉充胖子,而且,差一點兒這錢就回不來了。
但是現在,周巖并沒有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而且試圖用之前的方法,讓這件事輕飄飄的過去。
借錢這件事,別說是關系不夠好的朋友,就算是關系很好的朋友,都有可能造成“人財兩空”。
上大學的時候,陸詩詩一個初中同學,找她借錢。
此前和這個人已經七年沒有聯系,高中三年,大學四年,這種沒聯系是說,大家沒有坐下來吃一頓飯,見一面。對于彼此的了解僅限于QQ空間,同學之間。
然后,她當時是說家人住院,需要好多錢,而自己,已經工作了卻沒有能力,周圍的同事同學加起來只借給自己幾千塊,根本就是杯水車薪。
陸詩詩當時,因為剛考上研究生,手里有幾萬塊是大學時做兼職攢的錢。覺得對這個同學還算了解,以前上學的時候關系也不錯,便借給了她五千塊。
為什么她現在主張不是關系特別好的人不要借錢,因為要回來真的太難了。
是13年夏天借給她的,當時說好周轉開了就還錢的。
大概是冬天的時候,陸詩詩因為遇上一些事情,于是便側面要過,反正就是說盡快,但是拖了5個月,沒給。
后來陸詩詩都讀了博士,還是沒給。
直到17年的夏天,陸詩詩的媽媽在老家看上了一套房子,陸詩詩答應首付出幾萬塊錢,把這五千塊也計劃在內了,跟她說好也盡快給。
但是,直到陸詩詩去交首付的時候,這筆錢還是沒有到賬。
那時候已經不是買房的問題,是她對這個同學的忍耐已經到了極限,對這種情況不想在容忍,期間甚至找了他們共同的另一個朋友去幫我催款,沒成。后來甚至都不接她的電話。
你們都想不到她最后是怎么要出來的。
陸詩詩找了一個朋友,先是給她打電話,不接。
后來,給她發了一條短信,說自己是要賬公司的,短信內容說了一些她家的相關信息,當然僅限于陸詩詩知道的一點點,說不還款就去家里直接要了。
馬上,她就還了。
但是陸詩詩跟她,也從此老死不相往來了。
借錢這種事情,除非對對方的品質非常有信心,你們之間的關系,不會因為這點錢受到影響,否則不要借。
而且,在她不還錢的這段時間,錢數對生活的影響倒不是主要的,更重要的是,自己內心的煎熬,那段時間,陸詩詩總是懷疑自己,當初怎么沒喲仔細考慮,懷疑自己看人怎么這么不準?明明不是自己的錯,難過的卻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