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證據在一審開庭時起到了預想中的作用,合議庭當庭宣告曹清泉無罪。
但事情的發展并沒有朝著孫國維與曹清泉預想的方向發展。曹清泉自知理虧,都想好了托關系把李明柔調到城里的中學,這樣,一段時間過后,輿論平息,世人便會淡忘此事。然而,性格剛烈的李明柔在判決的第二天便投湖自盡了,其實那天她也并沒有打算去投湖,只是她媽媽大清早的,就跑到她的臥室,質問她是不是如村子里流傳的那樣她生活不檢點、為了當教務主任而勾引校長,她本就陰郁的心情,剎那間烏云密布,大雨滂沱,她知道,事到如今,不死不足以明志,不死便不能洗去冤屈。她投的那個湖,其實是一個水庫,昭關水庫,冬春的水,尤其清澈,常有一些從北方飛過來的水鳥,在這兒越冬。那是一個暮春的季節,油菜花已經落盡,地上鋪著零落成泥淡黃的花瓣,薔薇已經靜悄悄地在墻頭或角落開放,云雀在空中啼鳴,那空悠的叫聲,不禁讓人起了春盡的愁。水還有些冷,那清冽的水,已經溶解了一個姑娘含冤的魂靈。李明柔的尸體被家屬擺放在學校門口,并就地搭建了一個靈堂,嚇得曹清泉一連幾天不敢露面。
接著,一個作偽證的鄰居也畏罪自殺了——死于良心的譴責、長期的瘋瘋癲癲以至于已經分辨不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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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死的界線,當然,也有人說,這位鄰居的死,與李家人的威脅不無關系。這位鄰居的兒子也喜歡李明柔,但不是發表過愛情宣言的“四君子”之一,與“四君子”相比,這位青年更加木訥、自卑、敏感而又憨癡。這位青年也讀過書,不過小學四年級是其學歷的上限,他在四年級連續讀了三年后,主動放棄了在學業上的進取心。這位青年也給李明柔送過果蔬,但是從來沒有人見過,到了最后,連他自已也說不清楚,到底有沒有送過。這位鄰居雖然有些瘋癲,但他明了兒子的心思,為了讓兒子獨占李明柔,他向法庭撒了謊:他說他兒子和李明柔去年就上過床,是他親眼所見,就在他家里,說得繪聲繪色,仿佛確有此事。當時,他兒子也在旁聽席,但他兒子沉浸在他繪制的瑰麗想像的藍圖中,難以自拔,虛榮心得到滿足,于是,就沒有否認。
那段時間,孫國維整日戰戰兢兢,小心翼翼地度日,直到風平浪靜,而這一平靜就是十幾年。
但現在的情況相比當年更為糟糕。張玉良代理這個案子,孫國維的罪惡,他十幾年前犯下的惡,就將曝于陽光之下,他有可能會鋃鐺入獄,但他現在也不是孤軍奮戰、獨受煎熬,曹清泉肯定比他還要慌張,還有田緋,石大勇,他們肯定一個個的如驚弓之鳥了吧。想到這,他的內心居然有了些寬慰,幸福是比較出來的,困厄也是——當發現還有人比自己更困厄時,便感覺自己并不那么困厄了。但問題是,他目前的名望與地位都要超過他們。曹清泉雖說是區教育局局長,但在年前,就因為貪污受賄的事情,已經賦閑在家,無暇自顧了。曹清泉的那位高官親戚,因一種神秘的原因,已經死去數年了。就更不用說田緋、石大勇這些當年參與李明柔案子的人了。所以,現在,孫國維只能是自已救自已了,可是,直到現在,他也沒有想出一個自救的辦法。
好歹,孫國維是京華市律師協會會長,他想如果他動用他在律師協會的關系,吊銷張玉良的律師執業證,也應該不是一件多難的事情。他也想不明白,為什么他一直都有阻止張玉良代理這個案子的執念——仿佛張玉良不代理,一切的危險也不存在一樣。其實,自打在江南律師事務所第一眼看到張玉良時起,他就一直覺得張玉良終將發出耀眼的光芒,他嫉妒張玉良年輕、從容、有朝氣,總之,他就是看不慣張玉良的一切,沒有理由,不知來由。
然而,緊要關頭,孫國維的家里卻出事了。他的老婆周如香正式向他提出離婚,他整日算計著把張玉良的婚姻給拆散而且最終得逞,沒想到,他自已也沒有得到命運的豁免,他知道,禍起蕭墻遠比大敵當前更加具有殺傷力。周如香一直想與他離婚,他是知道的,但沒有想到,這次她是這樣的堅決,甚至她還準備了證據,她拿出了幾張他與白媚在一起親密的照片,不用看,他便知道,這肯定是出自錢均夫之手,因為只有錢均夫才配得上這種下作的手段。本來,他也是想離婚的,但這個節骨眼上,他根本沒有心思去離婚。思量再三,他決定采取迂回之計,這是應對周如香的不二法門。
“如香,你是了解我的呀。”(聲音微微顫抖,增強了悲戚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