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過,不是坐牢去了嗎?”
“快出來了,前兩天在律師協會的內部通告上看到的,要求廣大律師要引以為戒,不能重蹈覆轍。”
黃緋的案子,張玉良和陳向東研究了案卷材料,認為案件的最關鍵證據是馬達與黃緋的死亡時間因為死亡時間決定繼承的順序。據馬麗提供的證據:第一輛救護車于09:42分到達現場,經簡單處置后發現黃緋更加危重,黃緋已經七竅流血、昏迷不醒,10:18分到達市一醫院時,醫生經檢查發現黃緋瞳孔放大、沒有呼吸與脈搏,隨即宣告黃緋死亡。
第二輛救護車于09:45分到達現場,拉起馬達就奔向市二醫院,但司機不熟悉道路,并且于10:10分時因為車速過快和前面一輛大貨車發生追尾,司機受了重傷,隨行醫生受了輕傷,馬達被甩下救護擔架,第三輛救護車趕到現場并于10:50將這車命途多舛的受難者送到市二醫院,隨即醫生宣告馬達死亡。
張玉良想:黃天南的代理律師肯定也在死亡時間上費盡心機——事實證明他這樣推測是完全正確的,黃天南的代理律師是孫國維的助理,張玉良要再次與老東家在法庭上一見高下了。10:18分黃緋的死亡時間可能會被突破,突破的形式當然是也只能是對黃緋進行了搶救——只有搶救才能證明黃緋當時并沒有死。當然,馬達的死亡時間也要盡可能拖后——但要有證據證明。
“律師的工作不是還原事實真相(事實真相沒有人會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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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發現法律真相。”這是孫國維的名言,當然也有可能是其他人的,因為孫國維一度毫無節制使用他人名言,甚至不加修改。
張玉良和陳向東商量了一下,決定把市一醫院事發當天所有值班醫生的值班記錄,手術臺次,手術時間都調查清楚。另外,讓馬麗把馬達當天的遺物整理一下,看看對推遲死亡時間有無幫助。
頗費周折,陳向東弄到了市一醫院的醫生值班記錄。
馬麗在整理馬達遺物時發現他父親摔壞的手機,拿到手機維修店去維修時發現當天10:48分時馬達試圖解鎖手機因輸錯密碼而沒有成功。這樣看來,10:48分時馬達至少還活著。
開庭那天來了不少記者,法官也略顯緊張。
不出意料,原告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證人是市一醫院的當值醫生王醫生。
原告詢問證人結束了,結論當然對張玉良他們不利,因為至少11:00仍在搶救中。
審判長允許被告對證人發問。
張玉良:搶救黃緋從何時間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