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萬事屋
乙方:蕎麥店長長谷川
雙方于木葉歷61年4月2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迫使一樂拉面。
二:委托期間,乙方需要配合甲方安排,在此期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不可以借助委托的名義傷害乙方。
四:時間期限為三個月。
五:當委托完成,乙方需要支付報酬祖傳雞蛋蕎麥面店鋪。
......
十:一切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契約簽訂成功!
也是是喝酒的緣故,也許是對一樂拉面的恨意超過了對自家店的愛惜,蕎麥店老板長谷川先生毫不猶豫簽訂了契約。
搞垮一家店鋪,代價也是一家店鋪,合情合理,沒毛病。
“真是麻煩啊。”
萬事屋內,姜葉思考著行動計劃,委托報酬還算不錯,一家小型門面店,轉手賣出去,少說數十萬兩。
但麻煩的是,該如何去搞垮一家旺鋪,他可不是專門做這行的。
萬事不決問度娘。
“嘶,還真有!”
輸入問題,點擊搜索,數百條信息蹦了出來。
姜葉看了一會,默默關閉電腦,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回想祖國的大好河山。
“看多了,心情都跟著抑郁不少啊。”
度娘給的回答盡是些損人不利己的惡心人方法,畢竟問題本身就很缺德,總不能指望答案多么高尚。
在他看來,還不如等夜深人靜時,一顆手榴彈炸了店鋪來的省事,但是不可以,不符合萬事屋的規則。
萬事屋并不是直接幫助客戶完成心愿,而是協助完成,主要實施人仍是客戶本身。
就像雛田,需要她親身經歷一系列磨煉,然后改變自己,萬事屋只是提供了適合的條件并強制少女執行。
簡單來說,假如一個客人想要毀滅世界,若是本身不具備這樣的潛在條件,那這個請求便無法成立。
那不是愿望,而是幻想。
所以想要擊垮一樂拉面,需要長谷川親自動手,而萬事屋充當的是臥龍雛鳳的角色,提供能讓長谷川成功的協助。
“買顆手榴彈給長谷川?”
姜葉蹙眉尋思,但很快否定了這個想法。
按照條約,他不可以傷害客人,這種方式是故意將長谷川送入監獄,性質與送雛田去犬金組完全不同。
而且,一樂拉面重新裝修下就可以繼續開業了,根本不算倒閉關店。
“呵,使用什么小手段!”
“真男人,要堂堂正正擊敗對手!”
“不就是小小一樂拉面嘛,辦他!”
姜葉目光閃爍不定,拿起桌上老式電話撥打,很快接通。
“喂,對對,我是姜。”
“山崎院長,有件事需要你幫忙。”
“放心,絕對有搞頭!”
“哈哈,有機會請你吃飯。”
在木葉,他目前只有一個人的電話號碼,木葉電影院的院長山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