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偵探事務所算是就這樣開張了,但卻一連幾天都沒有生意,這也很正常,這一行畢竟和那些正經賣東西的店鋪不一樣,他們的客人比較特殊,而且個人的知名度也很重要,人人都想找有名氣的密偵,一些剛入行的新人,無人問津是常態。
這一日,林秀走在街上,身后跟著大黃,肩膀上則站著一只畫眉鳥,引得路人頻頻側目。
王都懂遛鳥的人不少,可他們不是用絲線將鳥腿拴著,就是將鳥的翅膀部分剪掉,或者干脆帶著籠子一起遛,不讓它們有機會逃脫,眼前這位年輕公子,既沒有用絲線,也沒有剪掉此鳥的翅膀,這鳥兒就乖乖的站在他肩上,這才是遛鳥的最高境界啊。
一會兒的功夫,就有好幾個人上前詢問林秀的馴鳥之法,或者干脆問他這鳥賣不賣,最高者甚至已經出價到一百兩銀子,而林秀從花鳥市場買的這只鳥,也才花了十兩而已。
林秀當然是不賣的,至于馴鳥之法,他們也學不會。
其實當林秀第一次打開鳥籠,這畫眉鳥也想著飛走來著,但是它又好奇,為什么這個人類能聽懂它的話,就一直在林家上方盤旋。
林秀花了三天時間,又是和它聊天,又是用食物誘惑的,才總算收服了這只畫眉,讓它愿意留在自己身邊。
這一點,鳥類和犬類有著很大的區別。
犬類早已被人類馴化,天生就對人類十分忠誠,所以林秀用一個肘子,幾只雞腿就將大黃帶回了家,讓它不離不棄,但這些鳥兒卻野性難尋,它們天性向往自由,就算是林秀可以和它們交流,也難以馴服它們。
否則,他還哪里用做什么密偵,單單是幫別人馴鳥,就能賺的盆滿缽滿。
還好這只鳥是有腦子的,知道一頓飽和頓頓飽的區別,在外面運氣不好的時候,三天餓九頓,冬天更是鬼門關,跟著林秀,一天三頓頓頓不落,想吃什么還可以點單,不比在外面捉蟲吃好多了……
來到梨花苑,林秀剛剛走到一樓大堂,班主就從樓上下來,高興道:“林公子,你來的正是時候,有生意上門了,還是一樁大生意,彩衣正在樓上和那客人談呢……”
片刻后,二樓雅閣,林秀見到了那位客人。
那是一個女人,個子不高,長得很壯,大概有一米五出頭,體重應該在三百斤以上,年紀也不小,看著有四十多歲的樣子,單純從審美的角度來看,這副尊容實在不敢恭維。
但她還有一個最大的優點,那就是很有錢。
她頭上戴滿了配飾,全部是純金打造,林秀看一眼都覺得重,此外,還有她身上的珍珠項鏈,那一顆顆珍珠的大小,色澤,一看就是高級貨,之所以是身上而不是脖子,是因為她胖的沒有脖子,下巴和胸是連在一起的。
此外,她的左右手腕上,分別有兩個純金的手鐲,險些閃到了林秀的眼。
看到林秀時,這女人眼前猛地一亮,問道:“你就是那位密偵?”
林秀點了點頭,問道:“請問你要委托什么事情?”
這女人上下打量了林秀一番,眼中開始綻放中某種光彩,原本應該是脖子位置的贅肉聳動了幾下,看著林秀說道:“要不你別當密偵了,跟著我怎么樣,我每月給你五百兩銀子,你可以隨便拿去花,這一個月里,你有十天要陪我,其他時間做什么事情,我都不管……”
林秀臉上立刻露出義正言辭之色,說道:“夫人,請你自重,我不是這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