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中華樓——
宋志超下榻的房間內,看著鼻青臉腫的金九。
牛雄早準備好了跌打酒,在給金九擦拭臉上和身上的淤青。
“這家伙出手蠻重的,九哥,你遇到高手了。”牛雄嘴里說道,一只手毫不溫柔地撒了一把跌打酒,就狠勁兒朝金九臉蛋子上揉。
“擦,你輕點!”金九就算再怎么是個漢子,也經不住牛雄這樣折騰。
牛雄就嘿嘿一笑,“勁兒大容易把藥酒揉進去,淤青容易驅散——你就忍著點。”
于是金九就齜牙咧嘴。
宋志超則詳細地詢問了事情經過,最后拍了一下肩膀,對金九說:“辛苦了!”
金九卻神色慚愧,說了句:“對不起啊,超哥,給您丟臉了。”
宋志超笑了笑,沒說什么。
隨即,宋志超邁步走到衣架旁,從衣架上抄起自己的西裝外套,然后對牛雄說:“簡單給他擦拭一下,我們過去!”
金九見宋志超要帶牛雄去見洪爺,顧不得身上疼痛,忙起身說:“我也去。”
宋志超看他一眼,點點頭,“那好,我們一起去!”
……
洛杉磯唐人街,總華商會——
門口處,宋志超讓金九和牛雄兩人在外面等著,敲了敲門。
須臾,商會大門打開,出來一人看了看宋志超,嘴角露出一抹笑容:“你就是那個光頭佬嘴中所說的那個宋老板?”
宋志超眼睛一瞇,笑道:“你是?”
那人就桀驁地笑了笑,然后看也不看宋志超一眼,反而盯向鼻青臉腫的金,一指自己的鼻子,囂張道:“記住我的名字,我叫——洪英!”
……
商會里面——
洪森端坐在自己的書房內,飲著茶,哦不,飲著酒才對。
跟很多喜歡飲茶的老者不同,洪森一直都不喜歡飲茶,他只喜歡飲酒,并且只喜歡飲那種烈酒,茅臺,劍南春,二鍋頭,國外的威士忌,伏特加,白蘭地,不管是哪種酒水,只要能讓他微醺,就是好酒水。
此刻,洪森飲著的就是茅臺。
別人飲茶,他飲酒。
并且還是用那種品茶的茶杯來裝酒,因此,如果不知道他底細的人,看到他這副模樣,還一定以為他是一個愛茶之人。
“洪爺,那個姓宋的來了。”作為他的左膀右臂,也是他的義子,洪英進來稟報道。
洪森點點頭,放下酒杯,用手指啪啪,彈了彈那白色瓷瓶的茅臺酒說:“這酒不錯,你多給我弄幾瓶藏起來!”
洪英就笑道:“是!”
投其所好,為了搞到這珍藏的茅臺酒,洪英甚至派人去了一趟大陸,如今能得到老爺子賞識,他比誰都高興。
“好了,讓他們進來吧,我倒要看看那個宋老板是何方神圣,他怎么會知道……”
洪英豎起耳朵,洪爺卻欲言又止,挑眉道:“去吧,讓他們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