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采歌回到劉哲夫面前。
其實之前交談時,他的右手大部分時間都放在褲兜里,隨時準備撥“110”報警。
但是既然這幾人沒有暴力舉動,那他也愿意談下去。
之所以愿意和這些人談,杜采歌也是經過審慎考慮的。
雖然他明知,對方所收取的利息可能是遠遠超過合法范圍的,但對方上次敢當著寧警官的面侃侃而談,說明對方很可能并不怕走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或許是在合同上有很多對自己不利的地方,當然也或許是原主的父母真的欠了那么多債。
所以有些啞巴虧,是吃定了,自己并沒有王八之氣,可以虎軀一震,就讓對方納頭便拜。
思來想去,杜采歌決定,如果對方不撕破臉皮采取暴力手段,自己就會想辦法還錢。
以自己賺錢的能力,四千多萬,真的不難。
雖然就這么向惡勢力低頭,有點憋屈,有點惡心。
但自己拖家帶口的,實在不適合跟對方硬杠。
萬一女兒不對,萬一妹妹出點什么事,那是多少錢也彌補不了的。
當然,如果對方有別的企圖,得寸進尺,那杜采歌也絕不會繼續委曲求全。
在他成長的過程中,從許多血淋淋的事實中,學會了一個道理:如果在壞人面前,一點反抗都不敢表現出來,只會被別人變本加厲地欺負。
所以,如果對方想亂來,杜采歌就撕破臉皮,把妹妹送去別的城市,然后和這些家伙好好斗一斗。
話說,原主的父親已經過世了,那原主的母親呢?
掐斷這些發散的念頭,杜采歌集中精神面對眼前的局面。
“剛才被打斷了,不好意思。”
劉哲夫笑了笑:“沒關系,能理解。”他的態度,比之前要和善了些許。這些人,可以說是“惡人”,但終歸還是人,有著人性。
美麗又柔弱的少女的淚水,不可能對他們完全沒有觸動。
“你們說有相關文件,拿來我看看。”
“有必要么,看過那么多次了。”話雖這么說,劉哲夫還是翻出一疊文件給他。
杜采歌仔細地全部看完,確實沒有問題。
原主的父親杜知秋,向一家名為“易貸”的小金融公司借過十七次款,總金額4775萬元。
原主的母親也以杜知秋的名義借過兩筆,總共204萬元。
總欠款4979萬元。
加上高額但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利息,沒毛病。
每筆款項的來龍去脈都很清楚,銀行流水也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