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歌王了,你先寫20首歌試試?
經過在樂器行這幾個月的惡補常識,姜佑曦已經知道寫一首好歌有多難了。
真以為誰都能寫出《無地自容》這種經典啊。
不過剛剛那首歌確實挺好聽的。
“喂,小子,你站這多久了?”
姜佑曦正在出神,冷不丁那個滿頭紅發、有一股酷勁的胖子鼓手看著他,喝了一句。
姜佑曦嚇了一跳,從小挨打養成了讓他遇到事情時,第一反應就是認錯的習慣。
“抱歉,各位大哥,我不是故意要偷聽的,是你們唱得太好聽了。”
“挺會說話的嘛這小子。”胖子鼓手說。
主唱也看了看他:“小子,你是來要簽名的?別學那些追星族,咱們玩搖滾的沒那么遜。交個朋友可以,簽名就算了。”
“我不是來要簽名的,”姜佑曦見他們還算好說話,便大著膽子解釋,“是有把吉他放在我們店里維護,現在維護好了,要我給送過來。”
鼓手便轉頭看著那個帥氣的吉他手,“喂,小可,是你的吉他吧?嘉勇哥送給你那把明特卡洛的手作吉他?”
帥氣的吉他手點點頭,露出一個稍顯靦腆,但更帶著一股得意勁的笑容。“沒錯,上面還有好幾個大師簽名的那把。”
“我去,那把吉他老值錢了,你敢拿去街邊的野雞店維護啊?”
姜佑曦不得不挺身而出,維護自己打工的地方:“我們‘明鑫樂器行’不是野雞店!前輩們手藝都很好的!”
“行,拿來吧。”帥氣的吉他手說。
姜佑曦便走過去,將吉他盒遞給那位吉他手。
隔近了看,他才發現那不是一個“帥氣的吉他手”。
而是一個“真特馬帥的吉他手”,或者“帥得老子的眼睛要瞎掉了”的吉他手。
而且氣息非常鋒利,就像一柄剛剛出爐的寶刀,寒光四射。
很容易就讓人聯想到一個形容詞:桀驁不馴。
話說你明明可以靠臉吃飯的,為什么還要玩音樂啊?
還玩得這么酷。
這世界真的讓人絕望了你知不知道?
雖然姜佑曦自己也是一枚小帥哥,還不至于自慚形穢。
可是看著這樣一個帥氣的年輕人,卻如此有才華,他還是感到很挫敗。
可能這個世界真的是很殘酷的。
想出人頭地,回到便宜老爸面前吼一聲:“我才不是廢物!”,真的是很難辦到的事吧。
“對了,小子。”
在姜佑曦轉身準備走的時候,那個帥氣的吉他手叫住他。
“怎么?”
“你喜歡音樂?”
姜佑曦猶豫了片刻,點頭說:“還行,主要是喜歡搖滾。”
那幾個人互相交換了眼神,然后一身肌肉疙瘩的貝斯手從褲兜里摸出一張小紙片。
“那這樣,過兩天你來看我們樂隊的謝幕演出吧。”
“謝幕演出?”姜佑曦愕然。
“是啊,我們鬼臉樂隊要解散了,過兩天是最后一次演出了。”帥氣的吉他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