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交割南陽的順序,不能單獨拿南陽、漢中來說事;按著現在北府、朝廷之間的約定,應該是自己讓出漢中、漢興、武都后,北府再給朝廷交割南陽。
這就意味著某一個時期里,北府同時握著南陽、漢中,而益州正要進行瓦解豪強的工作……這就很致命了。
所以必須改變南陽的交割的順序,先由益州初步完成豪強瓦解工作,這個工作從現在開始,大約需要一年時間才能理順地方,重新恢復生產秩序。
也就是明年冬季時,益州能完成大致的關鍵工作,會有新的稅租征收體系,可以繼續維持軍事戰爭。關鍵工作完成后,余下時間就可以從容收拾尾巴。
因此明年冬季可以把漢中、漢興、武都交給北府;為了增加說服力,諸葛亮還將分割出來、十分狹小的陰平郡也加入到籌碼里。
北府拿到漢中四郡;會在后年秋收后把南陽交割給朝廷。
朝廷拿到南陽地區,將徹底跟關東四州連成一片,具有光復雒陽的戰機。
同時,作為朝廷拿到南陽的補償,北府會拿走涼州。
這是一輪簡單又精密的置換工作,為目前避免內戰的唯一途徑。
既然決定解決積留至今的益州豪強問題,諸葛亮自然不會客氣,唯一需要顧慮的就是北府;沒有北府,他早就動手了。
第二是整體的征稅情況,目前征稅有兩種,一種是按照戶口征的戶調,即布帛、蠶絲、麻線之類的。
因田信推廣紡織機的原因,民間布帛儲備日益豐足,這意味著布帛的‘相對價值’降低,以前可以拿布帛當軍餉、換糧食吃;現在也可以,但貶值了。
自然地,征收戶調的布帛能滿足官吏、軍士的服裝需求,也能從民間交易物資……可貶值了,相當于朝廷收入變少了,這樣下去肯定不行。
因此在戶調基礎上,又恢復了人頭稅性質的口賦;還有適齡丁壯不服兵役、徭役的折役錢。
再加上始終都在收的商稅、關稅,大漢的財政已經由戰時的布帛為主,過渡為目前的錢、布并行。
因此,田信好心好意提議什么舊錢再用三年……肯定會導致朝廷財政收入下降。
田信提議的三年太長,自己提議的一年也顯得短了點,可以折中為兩年。
給天下州郡兩年的緩沖期,兩年之后……也就是后年的秋冬征收新錢。
從今年到后年,豈不是兩年?
然后益州這里,則縮短為五年,五年內繼續征收舊錢,允許士民用舊錢繳納口賦、折役錢。
因舊錢貶值已經成為既定事實,那么益州士民會普遍使用舊錢來繳納折役錢,以免除這些年的兵役、徭役。
這些人不去服兵役、徭役,自然有別的事情做;不管是精細經營自家產業,還是出去做生意,都是有好處的;壞處就是許多州郡級別的工程缺乏人力,無法保證進度。
但也有好處,征收大量折役的舊錢后,可以就地熔鑄為新錢,加速益州地區的新錢流通,為經濟恢復奠定基礎。
這封至關重要的信,諸葛亮生怕半路上出意外。
正好臨近歲末,要州郡要派人入朝進行上計,核算今年的財政收支狀況,再對明年的財政做一個預算規劃。
因此,諸葛亮將這封重要的公文交給長史李邵,由李邵親自帶到江都,以免流落在外,引發益州豪強的惶恐,造成意外、不必要的叛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