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要遵守秩序,這是田信制定的秩序,田信本人尚且管住手腳,不去特事特辦的搞特殊;同等條件下,南山學院相關的教授、國子監、欽天監衙署、官吏,自然會管住手腳。
田信不敢干的事情……他們誰敢去干,逮住自有嚴懲。
正是北府事業的極大上升期,幾乎如同質變……這種關鍵時刻里,誰敢給自己找事?
在這個北府事業的質變期間,田信更不敢松懈。
過去半年時間里,府兵、漢軍‘東西夾擊’的戰術配合的很好,不費一兵一卒就迫降了魏國君臣、雒陽周邊的守軍;這是個極大的軍事勝利,自然需要目前朝廷執政的丞相來做戰后封賞。
封賞,是丞相要做的事情;語言可以騙人,用刀子分割給出的肉……是騙不了人的。
而自己呢,要在朝廷遷回東都雒陽時,要重新規劃朝中公卿職務,以達到平穩過渡的目的。
朝廷內的職權,最近六部尚書的權位越發的高隆;尚書的權力不是無中生出的,掠奪于九卿各司,或者跟九卿衙署存在重合部分。
有職權重疊,責任劃分不清的現象,現在時間斷,彼此有分寸;可沒有形成制度性的職權責任分割,所以不做處理,今后一定會出現混淆。
要解決這個問題,要么繼續增加尚書臺的權柄,如將大司農府并入戶部,廷尉府并入刑部;再要么把六部尚書的職權一步削到底,恢復正卿總領一部事務的舊有局面。
如果這樣的話,六部尚書會衰退、變為大朙六科官一個性質的機構。
負責審查對應的各部公文往來,以及政策施行與否。
換言之,如果這么改的話,今后諸卿的權位會進一步提高;各卿在所管衙署施政的時候,每一道布政公文都要送到尚書臺,進行復議。
比如未來的大司農卿總管國庫度支,他的行政命令要經過戶部尚書的附議后,才是合法的政令。
以前自己陳公國的六部尚書,再到為管理夏州設立的六部卿……純屬于閉門造車,就算有失誤,因體量小影響范圍小,也就能快速調整、糾正。
不管禮部尚書、還是自己的式部卿,爭奪的都是原來太常卿衙署的職權。
漢六部尚書里,唯一沒有向外掠奪職權的是吏部尚書……因為尚書臺的發展過程里,就建立在人事任命、官員選拔這一基礎上的。
沒有任何的權力是無中生有的,權力只會分割,不可能平白無故產生。
尚書臺發展的過程里,被掠奪的是三公插手朝政的人事任命權。
先秦、前漢與后漢的三公,是有本質區別的。
三公,先秦、前漢,本就是某種意義上的執政。
后漢一朝被持續削弱,成了朝堂擺設、吉祥物。
現在有必要制度性的恢復這種總領朝政的職位,只有進一步放權,才能把權責綁死。
否則手里握著閹割的權柄,這幫人會旁敲側擊的亂作為,或無作為,以避免擔責任。
可執政的名字要改,不能是承上啟下、相助治國的丞相,也不應該是司徒、司空、司馬這類有偏向性的三公名稱。
改丞相為總理,就能從名與器兩個方面做出限制。
一個朝政總理,自然不能去抓監察權力,以及軍權;總理的副手,自然是助理。
總理之下是各部正卿,其中監察、司法權歸入御史大夫掌管;軍權獨立。
丞相去做總理,有廖立、李嚴、張溫三個人輪流擔任御史大夫,自己抓軍權;那朝政大局就穩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