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法之所以演變成為“惡法”,其實是有著一種必然性。
大宋當時的財政收入銳減,而軍隊等財政支出每年耗費著巨額的財力,令到當時的財政是“百年之積,惟存空簿”。
時下的官員改革的呼聲大起,而王安石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在宋朝宗登基,這位久慕于王安石的新帝亦是希望通過變革來改善朝廷的財政問題,故而授予王安石參知政事之職,次年拜相。
王安石亦是扛起了改革宋朝的這一面大旗,為了實現“理財救國”的抱負,亦是提出青苗法并在各地進行實施。
由此可見,青苗法的誕生并不是要拯救萬民于水火,而是為了解決宋朝的財政問題,企圖從“青苗法”中得到源源不斷的利益輸送。
雖然在制定之初,青苗法體現著“溫柔的一面”,但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很快就暴露其“高利貸者的面目”。
事實亦是如此,初期在河北路、京東路、淮南路三路實行,后其他諸路也推行開來。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當年借款隨夏秋兩稅歸還,每期取息兩分,實際有重達三四分的。
假如當地官府向百姓發放的半年期利息是三分息,那么一年的利息則已經高達六分息,這種利息不可謂不高了。
哪怕“青苗法的利率”能夠低于民間的高利貸,但亦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對借貸者同樣是一種傷害,跟著那些通過高利貸斂財和吞并土地的鄉紳并沒有本質區別。
站在勞苦百姓的立場而言,不論是朝廷的六分息,還是地方鄉紳的八分息,不過是讓他們滑向深淵慢一些而已。
亦是如此,大宋的青苗法既不能贏得普通百姓的擁護,又遭到既得利益的地方鄉紳群體的激烈反抗,那么它的命運已然是注定要以失敗收場了。
天空陰沉沉的,北風在空曠的田野亂竄,不過并沒有要下雨的樣子。
馬車在道路中央緩緩向前行駛,已然是見到了那一座巍峨的北京城,這個掌握兩京十三省王朝的帝都。
林晧然聽著車轱轆轉運所發出的聲音,很是清醒地意識到大明走進了一個被高利貸枷鎖束縛的時代,亦是清楚地知道王安石的青苗法并不能解決這個問題。
王安石時代的青苗法解決不了朝廷貪婪的問題,現在大明的財政亦是比之好不了多少,哪怕推出青苗法亦是變成“惡法”。
至于義倉,這種由鄉賢牽頭防荒年而設置的糧倉,雖然能夠緩解高利貸的問題,但更像是后世的一種慈善之舉,卻是不具備解決高利貸的能力。
在林晧然看來,真正能拯救萬民于水火的辦法并非是朝廷將高利貸者取而代之,而是要對高利貸者進行打壓,且要向百姓提供一種長期穩定的低息產品。
有鑒于后世的經驗,若是大明通過授予銀行牌照的方式,讓一些民間財團成立受國家監管的銀行,這樣無疑能夠有效地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