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租商鋪來說,合法解約的前提,是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因一些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不過即便是合法解約,也需要進行補償,一般補償對方當年租金的30%或者是等額押金的賠償。
大部分合法解約的補償都是這個標準左右,當然了,也有友好協商后不需要任何補償的情況存在,但這種情況很少,一般都是不可抗因素而造成的違約。
而除了這方面的賠償之外,租戶裝修方面的損失也要計算在內。
如果合同有另外說明違約賠償標準,那就按照約定的走。
而眼下李慧文說的,自然不是合法解約,一來是這個周期有點長,二來是雙方很難友好協商解約,謝氏集團辛辛苦苦把店開起來,怎么可能跟你友好協商?
因此,李慧文說的,是不合法的解約,也就是強制解除,由房東直接賠償原租戶違約金。
這個違約金就會比合法解約高上不少,得看合同是否有約定,沒有的話,法律上規定是合同款的130%封頂。
當然,這只是租金方面的補償,還有很多諸如裝修損失、轉讓費用損失、繼續經營期間可能獲得的利潤補償等等,涉及到的東西有很多。
總結下來,強制解約的賠償可不是一個小數目。
“這代價會不會有點太大?”王星皺眉道:“一家兩家都還好,如果弄的店鋪數量太多,這投入的資金可不是個小數目了。”
“既然對手的實力不一般,那我們自然就得用一些不一般的手段。”李慧文回應道:
“而且在我看來,只要能把對方的氣勢給打壓下去,花多少錢都是值得的,也只有這樣,才能把我們的態度展現的淋漓盡致。”
“借著這次機會也告訴所有人,外賣餐飲領域,并不是誰都可以來嘗試的!”
“不管是誰,只要敢來,那就得付出沉重的代價!”
“這是現階段最簡單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了,要不然在那十條商業街上,就完全被他們壟斷了。”
“哪怕我們可以去收購一些別的類型店鋪進行改造,變成餐飲店,但那個周期就有點太長,等到裝修完成正式營業,那基本上都已經大局已定,那片市場已經沒有我們的份了。”
“而且,老王啊,你別看違約金高,難道你真認為對方會眼睜睜的看著我們強制收購他們的店鋪嗎?”
“嗯?你的意思是?”王星挑了挑眉。
“這個事啊,可以從多個角度進行分析。”李慧文耐著性子解釋道:
“首先,如果他們真的就眼睜睜的看著我們收購,那無疑是告訴世人,他們這個模式是有一個很大的缺陷的。”
“那就是經營的資產,有被人強制收回的風險。”
“這個風險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了。”
“如果真有人愿意去針對一下,那他們之前打下的那些基礎就都成為了徒勞無功。”
“這個也不一定吧”聽到這,袁德倫忍不住插話道:“如果能拿到一筆不菲的解約賠償金,站在他們的角度,其實這筆買賣也不虧啊。”
“他們拿著這筆錢,完全可以重新選址再開店。”
“他們絕對是虧的,這點毋庸置疑。”李慧文笑道:“搞清楚我們現在的主要目的,是要撬開那十條已經被實王品牌壟斷的商業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