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放在某個角落,還要讓少女發現它。
思索一陣,秋晟等少女起來,往廁所走的時候,挑準機會,把拖鞋放在了少女要下一步的邊緣。
少女踩到了拖鞋邊緣,她先是嚇了一跳,慌忙往身后退了兩步,然后立在原地,思索剛剛的觸感,判斷那是什么東西。
明眼人只用看一眼,而少女要依靠觸覺和經驗猜測。
少女從門口拿來盲杖,在地上戳了戳,確定戳到了東西,那東西不會動,不是什么蟲子。她蹲下身,摸到了拖鞋。
秋晟坐在地上,看少女的反應。
拿起拖鞋,少女有些不可置信,她反復摸了三遍,跑到茶幾旁,從下面取出另一只拖鞋,才相信這是她丟失的那一只。
她露出笑容。
啊,這個家伙原來也會笑。秋晟想。
少女穿上了拖鞋,一改之前頹然的小步子,大跨步向廁所走,她撞在了墻上,磕了一下腦門。
揉了揉額頭,少女踹一腳墻壁,摸索著找到了廁所門。
有精力去怪罪墻壁了,應該是恢復過來了。
秋晟又想,少女應該是憑借記憶和經驗在家里走,只要路上突然出現什么變化,或者中間因為什么事情停一下,她就會分不清方向,像這次一樣撞上墻去。
別的盲人也是這么莽的嗎?
大概只有少女會以和明眼人一樣的速度走吧。
沖水聲響起,少女回到客廳,她臉上的笑容已經消失不見,但秋晟可以通過她的動作,看出她有了精神。
打開電視,將音量調大,少女進了廚房,她餓了。
大概是找到拖鞋給了她信心,她再次尋找木鏟,結果當然是一無所獲。秋晟不是來當保姆的,拿拖鞋給少女,是為了讓少女動起來,現在目的已經達到。
沒找到木鏟讓少女的精神萎靡了一些,她吃了兩片面包,躺在沙發上聽電視。
她垂在沙發邊的腳丫晃悠著。
找到拖鞋這么高興嗎?
換句話說,之前沒找到拖鞋那么沮喪?
秋晟盤起雙腿,看著少女的腳,陷入回憶。
上幼兒園前后,他們一家和爺爺奶奶一起住,白天父母上班,爺爺奶奶帶他,還有他的堂弟。
父母給他買了不少玩具,但那些玩具,常常被堂弟拿了去,最開始,他鬧過幾次意見,爺爺奶奶說他應該讓著弟弟,可是堂弟就比他小了一天,爺爺奶奶說小一分鐘也是弟弟。
他告訴父母,父親不管事,只答應給他買更多,母親只會應和父親,沒有主見。
父親補償他買來的玩具,也讓堂弟先占去玩,大人都讓他不要在意,他便也慢慢不在乎了。
堂弟玩完新玩具,他懶得再拿來玩,他迷上了爺爺的收音機。
不久,堂弟要占著收音機玩,他就出門看螞蟻。
喜歡的東西不見了,便把注意力投入別的事物中去,無需吵鬧,無需介懷,吵鬧沒有作用,介懷只會痛苦。這大概是他自己領悟的第一個道理。
他想,他不是從高三那一年開始變化的,他大概早就有些不正常了。
他盯著少女晃動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