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美元,大概足夠自己完成《羅拉快跑》了。
只不過,這卻是一份完全的買斷合約。
8萬美元買斷《蝴蝶效應》的全部版權,2萬美元作為定金,買下《死神來了》未來三年的優先選擇權。而且,只要未來三年內福克斯打算投拍《死神來了》,重新商討價格時,依舊是全版權的買斷合約。
大概將手中的合約翻了一遍,西蒙甚至有些不相信,喬納森怎么可能會給自己這樣一份苛刻的協議。
在好萊塢,編劇同樣是一個非常不穩定的職業。哪怕是WGA的工會會員,每年的大部分時間也基本上都處在失業狀態,很多人不得不依靠尋找其他工作維持生計。
于是,為了爭取到更多權益,好萊塢編劇也是行業內罷工最為頻繁的一個群體。
經過與制片廠長達幾十年的交鋒,編劇工會逐漸與好萊塢制作人聯盟達成了一份《基礎協議》,用以保障好萊塢影視編劇們在基礎待遇、最低工資、醫療保險、退休金計劃等方面的權益。
對于電影編劇來說,《基礎協議》中涉及到的最重要條款,其實并不是其中規定的最低劇本稿酬,而是可以為編劇們帶來長遠收入的分成協議。
根據1985年編劇工會與制片人聯盟簽署的最新一版《基礎協議》,除了按照電影制作成本劃分規定出的兩個檔次最低基本稿酬,電影編劇們還可以從影片后續的錄像帶和電視播放權收入中獲得相應的分成。
這其中,錄像帶的分成比例為100萬盒以內銷售收入的0.3%,100萬盒之后銷售收入的0.36%。
此外,電視播放權收入分成按照公共電視網、基礎有線臺、收費有線臺、按次收費點播臺乃至海外電視臺等不同平臺類型有著各自詳細的比例劃分,總體上為編劇帶來的協議收入絲毫不亞于錄像帶分成。
八十年代以來,隨著錄像帶市場的爆發和電視網絡的持續發展,好萊塢電影在這兩方面的收入不斷增加,目前已經達到與院線收入各占三分之一的水平。
因此,對于一部哪怕是全球票房只有3000萬美元的電影來說,它的錄像帶收入大概也能達到這個數字。
根據家庭錄像帶平均30美元左右的售價,3000萬美元的銷售收入,恰好相當于100萬盒錄像帶銷量。按照這一數字計算,影片的編劇能夠陸續從這100萬盒錄像帶銷售收入中拿到大概9萬美元的分成。
后續的電視播放權收入分成,基本上會與錄像帶銷售分成相當。
兩項合計,差不多就是20萬美元。
這已經遠遠高于八十年代好萊塢劇本的平均成交價格,通常也都是編劇與電影公司達成基本稿酬的好幾倍。
而且,這兩方面的銷售分成還是一份長期的持續性收入,意味著電影編劇即使在未來幾年完全找不到工作,每隔一段時間拿到的銷售分成也能讓其生活得到保障。